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恒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意见
时间:2022-05-0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恒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要求,我厅对你公司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系统”)录入的所有安徽业绩,组织各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查,你公司在部系统录入多条虚假业绩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的严重失信行为。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公路规〔2021〕3 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规〔2021〕4 号)《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试行)》(皖交建管〔2011〕124 号)等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理:
一、根据《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在部系统录入的虚假信息,依据不良行为代码 GLSG3-2(每条扣 3 分)、GLSG3-7,扣减你公司 2021 年度省级信用评价分值。
二、将你公司纳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提请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对你公司在部系统信息核备进行重点监管。
你公司要正视问题,认真反思、加强整改,依法诚信经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为共同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创造条件。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088470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2-05-05交通运输部点名曝光安徽...
- 2022-05-05六安市霍邱县海事处集中...
- 2022-05-05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开展“...
- 2022-05-05阜阳市交通运输局对“屡...
- 2022-05-05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强力推...
- 2022-05-05工人在张扁高速公路建设...
- 2022-05-05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
- 2022-05-05两徽高速公路将于9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