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交通运输局公布城区网约车标准
时间:2022-05-30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5月20日,安庆市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正式公布。
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必须满足燃油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排量在1.6L或1.5T以上。同时,安庆市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新能源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580毫米,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鼓励使用无障碍用车从事网约车经营。
安庆市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的要求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安装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智能终端,并按照要求接入行业监管平台;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营运安全相关标准;车辆购置价格不低于本市巡游出租汽车同期购置价格;首次申请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1年;退出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后再次申请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3年。
《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在2017年5月13日之后,车辆符合规定条件,车辆所有人已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在《安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内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车辆车龄条件。
安庆市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的有效期至2024年5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0997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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