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观察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关于省道328线大南湖至G30烟墩段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中水土保持措施监测结果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完成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公开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6年12月,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委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省道328线大南湖至G30烟墩段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022年4月,在交通建设管理局召开验收会议,经专家及各参建单位听取汇报后,一致同意通过此次验收。现将报告内容予以公示,详细请看附件,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将意见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附件:

  附件1.省道328线大南湖至G30烟墩段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2.省道328线大南湖至G30烟墩段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3.省道328线大南湖至G30烟墩段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程伟威 0991-5283364)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zwgg/202207/ac33e39f0a2541a89c5d1069de0fb37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