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出台新政策 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有这些
时间:2023-03-23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为进一步强信心、鼓干劲,激励市场主体增产增效,促进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南平市印发《南平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9大方面,50条具体措施。其中,涉及交通运输及物流业相关业务共7项。
围绕物流企业发力,激发交通运输行业新动力,《措施》推出实施通行费优惠政策,明确对采用水运方式,通过南平港(洋坑码头)—马尾港往返航线运输货物的企业,按照405元/20尺标准箱、810元/40尺标准箱,对航线运费予以补贴。对南平市交通物流企业,年度内入统货车50辆以上、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或规下转规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5万元。对国家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规上道路货运企业新增单笔200万元以上的贷款,给予0.5个百分点贴息,每家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围绕交通运输企业纾困解难和赋能增效,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措施》提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2023年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给予中小企业不低于采购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围绕着力稳外贸稳外资,推动“走出去”。《措施》将加强通关便利化,提出实施“5+2”预约通关保障服务,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长成效,提升武夷山国际班列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省运输中心、南平市道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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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tyst.fujian.gov.cn/zwgk/jtyw/gzdt/202303/t20230313_61301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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