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开展燃气运输专项整治
时间:2023-12-28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自6月23日起,烟台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燃气运输领域专项整治。一是要求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及时向市直芝罘、莱山、高新三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传达燃气运输和使用有关要求,要求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车辆养护制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等,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二是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肃查处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未经许可擅自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放倒装载、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混装等违规行为。三是加强企业和工地源头执法。对市直3家有营运资质的燃气运输企业、5个在建公路水运工程作业现场危险气体储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隐患均责令立即整改。四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利用圈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和两客一危动态监控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危货运输车辆运营过程和电子运单填报等抽查频率,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原文链接:http://jtt.shandong.gov.cn/art/2023/7/3/art_253178_10312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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