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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过渡期受理公路水运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4-03-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各有关单位: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2号,下简称“部令”)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过渡期间我省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已纳入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下简称“部系统”)已于3月1日关闭。

  二、为确保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省厅正积极协调部系统开发单位做好接续服务,确保尽快恢复系统运营服务,同时积极谋划加快推进本省安管人员考核管理信息系统自建。部系统关闭期间,涉及部系统安管人员考核、证书延期注销、人员调动等业务暂停(证书查询功能仍正常开放),安管人员证书有效期将顺延。

  三、参照往年工作安排,今年我省仍计划分别按照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批次安管人员考试。省厅将于3月底发布2024年度考试计划,做好相关考试管理服务。

  四、当前处于部令出台的过渡期,因部系统关闭带来的不便,敬请相关企业和安管人员予以理解。后续相关工作安排,我厅将及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s://jtt.ah.gov.cn/)和安徽省交通质安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ahjtzj.cn/)相关“通知公告栏”发布。如有疑问,可向省交通质安中心安全处联系,电话:0551-64682572。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3月12日 

  

  相关政策: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2192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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