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4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
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省交投集团、省港口集团,各地方高速高速运营管理单位,各科技创新平台:
为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交通强省建设的重大任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4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申报分为重大研发专项、重点工程科技项目、一般科技项目、职业教育改革专项、青年科技项目、标准制修订和决策支持七类,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西省交通运输科技“十四五”发展规划》布局的主要研发方向。
一般科技项目、职业教育改革专项、青年科技项目和决策支持四类,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4月1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重大研发专项将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重点工程科技项目、标准制修订可随时申报,每季度受理一次。
二、申报要求
(一)鼓励产、学、研、用各方联合申报项目;与市场结合紧密的技术装备研发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申报。
(二)鼓励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开展相关科技项目研究。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良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必要的实验条件和稳定的研究队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不得挂名。
(四)项目申请书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研究内容详实,具体任务和考核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五)申报项目均需提交科技项目查新报告,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在不同申报渠道重复申报。
(六)申报项目的经费预算要符合国家、部省相关规定,归口管理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
(七)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3人(职业教育改革专项、青年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为1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厅科技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此次申报数),项目第一负责人应为第一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
(八)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未申请验收的,不得申报。
(九)未完成2016年以来科技项目、成果补录工作的,不得申报。
(十)存在科研失信行为记录、以及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的,不得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登录“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创新管理系统”(http://111.75.227.156:20100/),按照系统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写项目内容,及时完成网上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对申报材料各项内容和格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在申报时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三)申报工作将结合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考核结果进行。
(四)联系人:高琼华;联系电话:0791-86243728;电子邮箱:360793373@qq.com。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jt.jiangxi.gov.cn/art/2024/2/26/art_34010_4818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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