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云南省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时间:2024-06-1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交运输〔2023〕17号)已印发,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现就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交通运输部 国家铁路集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交运函〔2022〕20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4号)要求,以及省人民政府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运输结构调整“公转铁”补助政策的请示》的批办意见(办2023—1703号),制定云南省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
二、意见征集
2023年5月,征求了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8家省直单位,16个州、市交通运输局,1家中央驻滇企业的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分工、补助范围及标准、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七个部分。
一是总则。明确了依法合规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原则要求。二是职责分工。明确了“公转铁”运输补助资金实施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省航务局的职责。三是补助范围及标准。明确了“公转铁”“公转水”运输结构调整补助范围和标准。四是资金使用管理。明确了补助资金的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审核、公示要求及资金下达兑付程序,重点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五是绩效管理。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了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省航务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开展项目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的具体内容。六是监督检查。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规定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暂缓或停止实施补助等措施,同时暂缓或停止拨付、收回补助资金。七是附则。《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jtyst.yn.gov.cn/html/2024/zhengcejiedu1_0612/313204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06-18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
- 2024-06-18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 2024-06-18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明...
- 2024-06-18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
- 2024-06-18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 2024-06-18《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
- 2024-06-18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2024-06-18《北京市交通委关于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