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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让普法更接地气

时间:2024-07-2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为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提升安全生产意识,推动新版《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贯彻落实,金寨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依托典型案例,展开“以案释法”活动,使普法既贴近实际,又通俗易懂。

  以“粤中山渡 046”船沉没事故为例,详细剖析了驾驶员决策失误、风险认识不足、应急处置失当等事故缘由以及事后的责任追究。深入解读了新版《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关键内容,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通过解读,让与会人员深刻领悟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结合《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客渡运海事监管办法》等法规,进一步强调了客渡船自查自纠的重要性。船舶所有人、经营人、驾驶员应对船舶按时检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密切关注大风、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即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停渡停航。

  梅山水库船员丁文馨表示:“我就是个在水上讨生活的渡工。今天所讲的这些案例,非常符合实际情况,也给我们提了个醒,要始终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平时就要多加留意细节,多去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不然,就可能因小失大,付出代价,不仅会害了自己,还会连累家人。”

  安全是一种态度,安全是一份责任,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安全绝非一句空洞的口号,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接下来,我们将联合金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张初勇)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ztzl/pfxc/pfdt/122417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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