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观察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辽宁省旅游大巴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解读

时间:2024-09-25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经验,助力辽宁旅游强省建设,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辽宁省旅游大巴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

    对本省旅游大巴车辆采取名单制,对外省旅游大巴车辆采取预约制(通过“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预约),从省内收费站进出的(出入口均为辽宁省内收费站)具备营运资质的且正常使用ETC的三型(20座—39座)、四型(≥40座)旅游大巴车辆,给予通行费收费标准的6.5折优惠,不再叠加ETC9.5折优惠政策。

    政策执行期为2024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s://jtt.ln.gov.cn/jtt/xw/zcjd/2024092013142836248/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