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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4-11-1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拟启动全区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1.第一批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2.第二批考试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3.第三批考试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后续考试安排请关注新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疆安监和质监系统”)首页公告。

  (二)报名方式。考试人员通过新疆安监和质监系统首页(网址:http://aj.xjjt.gov.cn:10099/)进入“考试考核入口”进行人员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操作手册在考试考核系统首页下载)。

  (三)考试地点。本轮考试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具体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二、考核工作

  (一)申请考核

  1.参加新疆交通运输厅组织的安管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由受聘施工单位申请考核。

  2.安管人员受聘单位通过新疆安监和质监系统首页(网址:http://aj.xjjt.gov.cn:10099/)进入“考试考核入口”进行考核申请操作

  3.考核通过后的安管人员可通过新疆安监和质监系统首页(网址:http://aj.xjjt.gov.cn:10099/)进入“考试考核入口”的“考核合格证书查询”栏目进行证件信息查询。

  (二)证件延续

  新疆交通运输厅原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于202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到期的,有效期均延续至2025年3月1日。其他需要延续的,即日起由受聘施工单位向考核部门申请。

  (三)证书变更

  需要办理《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变更的,受聘施工单位可向考核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四)证书注销

  需要办理《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的,受聘施工单位可向考核部门申请办理注销。

  联系人:丑老师,电话:0991-5281613,18129468946

  凯老师,电话:0991-5280607

  考核部门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01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1712办公室

   

  附件: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2.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zwgg/202411/974b7c7c6cfc45cfa90a6f137ed9f1d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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