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时间:2021-03-16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以及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耒阳市“11·29”煤矿透水事故教训,严防道路运输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深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排查以“两客一危”、普通货物运输、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不安全行为等安全隐患;以客货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和物流场站为重点,全面检查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积极配合市场监督、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拟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均应将自查自改、监管执法、督导检查等工作贯穿始终。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阶段(2020年12月18日前)。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执法)机构、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根据省局制定的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家运输企业。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督促运输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2月19日至2021年1月15日)。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要依据省局方案和各自专项工作方案,健全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一单四制”要求,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运输企业推动开展对表检查。要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狠抓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要加大对非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运输企业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所有隐患排查整治要形成工作闭环。
第三阶段:暗访督查,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月15日—2021年春节前)。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要结合省“两会”和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辖区内道路运输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并认真总结分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原文链接:http://jtt.hunan.gov.cn/jtt/xxgk/zdlyxxgk/aqyj/aqcz/202012/t20201222_14056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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