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各有关单位:
为助推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激励行业科学技术进步,调动相关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根据学会科学技术奖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方式
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厅直单位,各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协会),中央和省直属的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本领域、本地区以及本单位推荐(申报)学会科学技术奖的工作。其推荐(申报)的项目材料可以提交至学会秘书处或者相应分支机构。
2.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相应分支机构,可以推荐非学会(协会)团体会员但拟申请入会的单位,申报本专业组类别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接收相关材料。
3.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可以直接申报,且应当根据申报项目的专业类别将推荐(申报)材料提交至学会相应的分支机构。
4.其他非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应当根据本款1中相关单位之一推荐。
5.在规定的推荐(申报)截止日期后,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应分支机构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推荐(申报)材料可以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
二、关于科普类奖项的说明
2021年度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普类奖项推荐(申报)范围、方式、材料填写及报送等专项要求,详见《附件3:科普类奖项推荐(申报)书及填报要求》。
三、推荐(申报)要求
1.各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真实完整,并由推荐(申报)单位填写意见、加盖公章。
2.推荐(申报)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奖励范围,且为江苏省行政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或者江苏省行政区内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此外,主要完成单位都应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申报。
4.推荐(申报)项目应当是技术与应用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研究、重大工程、软科学研究等项目中,取得重要创新,并且经过一年(2020年1月1日)以上实施应用被证明获得显著效益(软科学研究项目不作一年以上实施应用时间的要求,但有关规划、战略、政策等研究项目,应侧重于相关可指导和推广应用的理论观点、研究方法的提炼总结,突出创新性和应用绩效);同时项目还应当在2021年6月30日前经过评价(鉴定)或评审,具备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等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水平的评价证明,如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证书、评审意见以及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证明和相关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
5.往年已经推荐(申报)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但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果该项目在后续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推荐(申报)。对于经2020年度评审已获得综合评审结果公示但自行申请放弃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参加推荐(申报)。
6.已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级学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再推荐(申报)参加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
7.同一项目的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参加。
8.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推荐(申报)。
四、推荐(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推荐(申报)材料由《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以下简称“推荐(申报)书”)及其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申报)书》是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技术发明、科技创新等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
1.严格按照《推荐(申报)书》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申报)书》,并附相关客观佐证材料。
2.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主要应用领域选择相应专业组:对于交通信息化在公路、铁路(轨道)、民航、港航、航海、运输等领域应用的项目,主要考虑项目的技术创新点是侧重信息化技术及应用,还是侧重各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原理,据此选择交通信息化组或其他相应专业组;对于软科学研究类中的公路客运、货运与物流、公交、出租等相关研究项目宜选择运输专业组,其他领域研究项目可综合考虑选择适配的专业组。
3.附件材料应当包括反映该成果应用一年(2020年1月1日)以上的证明材料(软科学研究项目不作一年以上实施应用时间的要求,但应有相关应用绩效证明),如生产应用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专利许可证明等;反映该成果在推荐(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前具备的有关科学技术成果水平的评价证明,如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证书、评审意见、以及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证明和相关批准文件等。
4.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在书面材料中确认签字或盖章。
5.凡存在知识产权或主要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申报)。
6.项目联系人应当为评奖周期内评奖相关工作的指定联系人,同时填写有效座机和手机号码,该联系人应对申报项目情况较为熟悉。
五、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内容
《推荐(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同时以u盘或邮件形式提供电子文档(word版和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各1份)。申报单位应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若需推荐单位推荐的,还需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送时间
推荐(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期间,学会秘书处将提供咨询服务,欢迎各推荐(申报)单位加入:省综合交通学会科技奖QQ交流群784617432。
3.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会秘书处(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田丽娟 025-58786635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7-2号205室,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秘书处
邮 编:210004
(2)学会公路分会(公路专业)
联系人:王祥瑞 025-84209912
邮 箱:66545154@qq.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关1号宇田大厦604室,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公路分会
邮 编:210024
(3)学会铁路(轨道)分会【铁路(轨道)专业】
联系人:魏海灵 025-58612627
邮 箱:JSTL2018@163.com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关1号宇田大厦603室,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铁路(轨道)分会
邮 编:210017
(4)学会民航分会(民航专业)
联系人:龚玲莉 025-52480733
邮 箱:774918646@qq.com
地 址:南京市龙蟠中路418号清雅苑门面楼五楼,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民航分会
邮 编:210004
(5)学会港航分会(港航专业)
联系人:常甦华 025-86706105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关1号宇田大厦七楼,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港航分会
邮 编:210024
(6)学会航海分会(航海专业)
联系人:顾 滢 0513-85960978
邮 箱:506802529@qq.com
地 址:南通市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崇德楼305室,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航海分会
邮 编:226001
(7)学会运输分会(运输专业)
联系人:郭震宇 025-52310455
邮 箱:824598266@qq.com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七家湾96号2楼208室,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运输分会
邮 编:210004
(8)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交通信息化专业)
联系人:张潇潇 025-84369912
邮 箱:xhxxh2018@163.com
地 址:南京市马群新街189号322室,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邮 编:210049
附件:
1.《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
2.《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填写说明
3.《科普类奖项推荐(申报)书及填报要求》
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
2021年3月12日
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rar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1/3/12/art_41775_9702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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