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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运河新坝二线船闸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1-03-1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甬运河新坝二线船闸工程(下称“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政府投资项目受理通知书浙发改项字〔2020〕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受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财政资金筹集,招标人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2.1.1 建设地点

  杭甬运河新坝船闸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义桥街道南侧,新建二线船闸位于现有船闸的东侧,规划二线预留位置处,两线船闸主体中心线距离约为88米。

  2.1.2 工程规模

  (1)船闸总体布置

  船闸上下游引航道平面上均采用“直进曲出”的布置方式,船闸主体长度386m,上、下游引航道长度分别为494m和510m,引航道底宽55m。

  (2)桥梁建设方案

  闸首公路桥:桥梁宽9.0+2×0.5m,主桥结构采用(55+30+55)m三跨钢混组合梁。

  茅山运河桥:桥梁宽11.0+2×0.5m,主桥结构采用(66+110+110+66)m四跨连续箱梁。

  万安桥:桥梁宽7.0+2×0.5m,主桥结构为(50+80+50)m三跨连续箱梁桥。

  (3)主要建设内容

  a、新建Ⅲ级船闸一座,闸室有效尺度为300m×23m×4.5m。

  b、改建桥梁三座,分别为闸首公路桥、茅山运河桥和万安桥。

  c、上游引航道改建浦阳江防洪堤,长约620m;

  d、改建河道及出口箱涵一处,长约410m;

  e、下游康家湖远调锚地改扩建;

  f、船闸房建、电气、控制、导助航及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

  g、萧绍古海塘文物考古、挖掘、迁移、展示等;

  h、环保及水保等。

  2.1.3 技术标准

  (1)船闸建设标准

  新坝二线船闸等级为Ⅲ级(通航1000t级船舶),闸室有效尺度为300m×23m×4.5m,设计年单向过闸货运量通过能力为2370万吨。

  (2)桥梁建设标准

  闸首公路桥:准四级公路,设计时速15km/h,桥梁全宽10m;

  茅山运河桥: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桥梁全宽12m;

  万安桥: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桥梁全宽8m。

  (3)防洪堤建设标准

  二线船闸上游引航道浦阳江防洪堤的规划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等级为1级。

  2.1.4 项目投资

  工程总投资估算约23822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2924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93398.2万元,预留费用约15584.7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QZ01标段:杭甬运河新坝二线船闸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

  (1)设计技术审查咨询:对本项目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和技术性的审查,包括初步设计文件(含技术设计文件,如有)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概(预)算审核(审查)、设计文件核查、协助发包人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及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及较大、重大变更设计(如有)的审查】;

  (2)招标代理: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跟踪审计、交(竣)工质量检测、施工监控、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安全服务、环保监理(监测)及验收、水保监测及验收、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项目法务咨询、工程设备及材料等后续招标人需要招标的所有招标项目的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包含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复核(含EPC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复核)、工程量清单预算(含EPC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投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

  (3)工程监理:根据《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S252-201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规定,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做好“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控制、工程安全控制、环境保护控制、信息管理、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组织协调);

  (4)其他:本项目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招标代理及工程监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等。

  2.3 服务期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预计21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法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或责令停业等不良状态。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包括“公路”和“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

  (4)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5)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条件

  (1)2015年7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批复时间或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个水运工程的设计或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或设计初审(咨询)。

  (2)2015年7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批复时间或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座单跨跨径80米及以上的公路桥梁设计或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或设计初审(咨询)。

  (3)2015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一个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

  (4)2015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一座单跨跨径80米及以上公路桥梁的施工监理。

  3.1.3 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

  (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水运工程项目设计(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或设计咨询或设计初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年龄60周岁及以下。

  (2)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水运工程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3.1.4 商业信誉条件

  (1)未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处于有效期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建的联合体应满足本章第3.1款的所有规定,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满足本章第3.1.1(1)、3.1.1(2)或3.1.1(3)、3.1.2(1)或3.1.2(2)、3.1.3(1)、3.1.4的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同时满足本章第3.1.1(1)、3.1.1(2)或3.1.1(3)、3.1.1(4)、3.1.1(5)、3.1.2(1)或3.1.2(2)、3.1.2(3)、3.1.2(4)、3.1.3(2)、3.1.4的要求。

  3.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分别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为本项目前期提供设计服务的法人或其他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可)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3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9月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0年9月7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2日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5.4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5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开标情况说明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远程参加开标活动。

  6.3 投标人应按照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附件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配置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6.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产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地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路769号

  邮政编码:310012

  电 话:0571-86036117

  传 真:0571-86036117

  电子邮箱:787692382@qq.com

  联系人:尹晔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

  邮政编码:310014

  电 话:0571-85867390

  传 真:0571-86727563

  电子邮箱:395590114@qq.com

  联系人:汪琪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2020年8月28日

  资格审查条件.docx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0/8/28/art_1676905_55756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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