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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时间:2021-03-1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办基础受理〔2020〕29号)受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起自金塘化成寺水库东侧金塘枢纽,工程设计起点桩号为K26+465,工程实施起点桩号为K26+820,设定向匝道接甬舟高速宁波方向,路线前行至西堠水库东侧后,公铁合建西堠门大桥至册子岛,平行铁路布设至桃夭门,设公铁合建桥梁至富翅岛,岛上设富翅枢纽与已建成富翅门大桥衔接,设富翅门公铁合建桥至舟山本岛后路线继续往前布设终于东岙弄水库北侧大沙村,终点桩号K45+200,设临时连接线接鸭东线,路线全长约18.735km。

  本项目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100km/h,全线设桥梁10163.5m/14座(含公铁合建主桥4516m),其中特大桥8063.5m/4座(含公铁合建主桥4516m/3座),大桥1963.5m/8座,中小桥136.5m/2座,设涵洞共3道;设山岭隧道6178m/7座(左右线平均),其中长隧道3264m/2座(左右线平均),中短隧道2914m/5座(左右线平均);枢纽互通2处;沿线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终点临时收费站1处,隧道救援站1处、大桥管理站1处、养护工区1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1处(均设置在富翅枢纽征地范围内)。终点设置连接线接鸭东线,连接线长815m。

  本项目总投资约107亿元,其中公路陆域接线总投资45.4亿元,建安费30.4亿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西堠门、桃夭门、富翅门三座公铁两用跨海桥梁的主桥土建工程除外)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监控、通讯、收费、供配电、环保、机电、照明、消防及通信管道设施等)、景观、绿化、房建及特殊桥梁附属设施和西堠门、桃夭门、富翅门三座公铁两用跨海桥梁主桥土建工程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监控、通讯、收费、供配电、环保、机电、消防及通信管道设施等)、景观及附属设施等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内的设计咨询,包含:初步设计咨询、技术设计咨询(如有)、施工图设计咨询,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及后续设计变更咨询服务、各设计阶段专题研究核查等全部工作。

  2.3 咨询服务周期

  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度相匹配,根据勘察设计进度随时跟进;

  (1)初步设计完成后20天内提供设计咨询意见;

  (2)各阶段施工图完成后20天内提供相应阶段施工图设计咨询意见;

  (3)各设计阶段专题研究成果提交后7天内提交专题研究核查报告;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可能的设计变更提出咨询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为公路,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为评估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且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符合本项目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设计咨询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0年7月27日~2020年7月31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投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标。

  注: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7日14时45分,投标文件应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金岛路58号舟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613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580-2083361

  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新城中浪国际大厦B座1002室

  联系人:应璐言

  联系电话:0580-218925515858077525(交通虚拟网:527525)

  传 真:0580-2189255

  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

  资格审查条件.doc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0/7/27/art_1676905_53160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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