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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度安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3-16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安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要求,突出重点抓落实,聚焦问题补短板,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努力为推动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召开厅长办公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议11次,听取法治工作专题汇报。通过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法治专题学习、举办民法典等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宪法法律知识,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未完成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年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门目标的实现。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职责指引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的职责。试行全厅“1+5+1+X”内部运行机制,指导改革后行业体制机制的重构,其中公益服务和行政辅助清单在行业内外属于首创,有效解决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后职责不清、业务运转不畅的问题。

  三是推动工作落实。厅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不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力地促进了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机制的调研,指导综合执法机构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调研成果荣获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全省依法治省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征集评选”三等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荐上报的安徽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科技创新助推执法规范”成功入选“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率先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三方评估,评估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二、完善法制体系,不断夯实法治交通建设基础

  一是认真做好重点领域立法。积极争取省人大、省政府的重视支持,及时上报年度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徽省港口条例》(修订)和《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分别于2020年7月1日和10月1日起施行。组织开展《安徽省航道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工作,配合省司法厅开展《安徽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论证。

  二是完善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即时调整2项(新增1项、取消1项),年度调整建议已报省委编办。在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173个监管事项、编制138条省级实施清单,组织市县认领8939个监管事项清单、编制7896条实施清单,完成205个执法事项、496万余条监管数据的报送。梳理编制省级行政检查清单和实施清单26项。

  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厅发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管理,3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备案率100%,未发生被责令整改、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情形。全面开展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清理后保留38件、废止18件、修订7件。积极开展涉及交通运输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先后完成涉及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改革、民法典等专项清理工作。

  三、树立程序意识,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在《安徽省港口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充分征求行业、专家、市场主体(含民营企业)及社会公众意见。厅发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意见反馈情况。收费站设立、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等事项,按照规定开展了社会风险评估。厅本级所有重大事项均提交厅长办公会或者厅党组会集体研究。

  二是切实做好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厅重大事项决策“1+9”制度、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厅党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等,累计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64件、厅党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4件,公平竞争审查4件,做到应审必审。组织对2020年前制定的存量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均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形。及时发现并纠正厅直单位出台的1件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

  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作为厅法律顾问开展服务工作,累计出具各类法律意见17件。全厅机关8人通过律师资格或者司法资格考试,5人办理了公职律师执业证。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厅本级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以案说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四、坚持严字当头,规范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改革工作纳入省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何树山副省长多次重点调度,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先后以省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督办函5件、改革信息通报15期、信息专报3期、信息周报11期,督促各地加快改革。截至12月底,全省改革实施方案全部出台;除亳州市不再单设市级执法队伍外,综合执法机构全部挂牌;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基本到位,并统一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义实行综合执法,省市县三级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交通综合执法护航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入选 “2020年度全省行政执法十大事件”。

  二是全面推行 “三项制度”。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和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执法场所对外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结果和当事人权利。累计为基层配备执法记录仪7716台,执法过程中按照要求进行记录,所有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均通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自动推送至厅网站公示。制定《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并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在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中进行流程固化。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先后制定出台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等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已累计办案70余万件,系统二期建设在淮北、六安市和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开展试点,完成验收工作。针对投诉、举报反映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加强对基层执法行为的指导和监督,纠正不规范行为,并通过“以案说法”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骨干进行警示。先后举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执法骨干等培训班,培训人数1430人,有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修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涉及231项。厅机关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对改革到位的地市及时换发综合执法证件、调整执法主体,对新组建综合队伍中431名未持证人员组织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自10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出台《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并印发通报,组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培训,评查案卷130件。在2020年度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中,我省位居第五名,获得交通运输部表扬。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及时承接国务院取消下放1个事项、行政确认改公共服务1项,印发承接指导意见并组织相关培训,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主动对标对表长三角,梳理出省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拟下放管理层级事项4项、取消1项,推动“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实落地。

  二是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巩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效,印发抽查计划和工作指引,调整省级监管对象名录库。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2079次;其中,开展部门联合抽查164次,厅本级开展双随机抽查 14次。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日”等活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知信、用信、守信。2020年度国家“信用交通省”创建考核中,我省排名全国第14名,排名大幅攀升。

  三是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所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对7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部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信用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同比压减20%,80项政务服务事项入驻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地图,143项政务服务数据100%完成归集挂接、助推“数据江淮”。交通运输窗口今年共收到2面锦旗,连续五年被省政务服务中心评为“优秀窗口”称号。在全国率先实现部推送大件运输办件信息的“智能分发”,每个办件节约0.5-2个工作日,该服务事项入选2020年度省委依法治省办10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重大决策事项,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推进情况。落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149件人大代表建议、56件政协委员提案均按时办结,一批建议提案有效转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制度,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业务培训,评查案卷130件。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做好对市级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指导和督促。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完成13个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核工作,完成1名厅属单位主要领导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促交通运输部《“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确定的9个市(省直管县)28个县区,完成交通扶贫资金审计“回头看”工作。配合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项目监管专项整治。

  四是完善社会和舆论监督。重视网络舆情、网络问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安徽交通微博全年主动发布信息5000余条,单条微博平均阅读量超3000,日均阅读量超5万,现有粉丝数6.5万人。微信公众号推送发布图文252次、1133篇,粉丝数净增长4009位,总阅读数达61.7万次。完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工作机制,全年累计受理投诉举报75265件,信息咨询262279件,意见建议4857件,应急救援9件。

  七、完善救济渠道,依法化解行业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规范案件审理程序。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件,结转上年度复议申请1件,其中3件已办结。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和案件审结率均为100%。未收到上级机关做出的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及行政复议监督意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接受司法监督,全年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加强复议工作理论研究,推选的《行政复议制度问题的探索及路径选择》荣获“首届全省优秀行政复议理论研究论文评选”一等奖。

  二是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厅本级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133件、省信访局转办信访件117件,接待群众来访25批次、85人次。按时按质办理“互联网+督查”43件、人民网留言145件、省长热线176件、厅网站留言891件,全年信访秩序保持平稳,有效维护了行业稳定。

  三是依法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学习贯彻《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积极化解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的要求,确保各类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顺畅有序。疫情期间,指导运输企业、行业协会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延长保险期限等矛盾,引导鼓励出租汽车企业阶段性减免巡游出租车相关费用。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货车通行费率调整后大货车负担增加问题,完善差异化收费政策。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矛盾问题,实行厅领导带队、下沉一线协调解决。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先后处理7起投诉,帮助追讨被拖欠工资90余万元。在政府采购、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积极运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八、强化普法宣传,着力加强行业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厅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3次,厅领导专门讲法治课1次。推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组织旁听庭审2次,举办“互联网法律与国家安全”、《民法典》等法治讲座3次,38位新任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参加宪法宣誓,副处级以上干部110人参加宪法法律测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重点普法计划,将普法责任制纳入对厅直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的工作目标考核。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路政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全面落实“七五”普法验收工作。

  三是主动服务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发展,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交通运输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前往定远高埂村、临泉前洼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加强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交通内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微信群、交通杂志、交通手机报以及发放法律书籍等方式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在厅门户网站专门开辟了法治宣传专栏阵地,报道信息59篇,微视频、动漫等法治文化52条,以案释法案例17个。组织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第六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创作、征集工作和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报送作品47部(篇)。培树年度法治人物、法治案例、执法案例,大力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推选的法治漫画“典典嘀嘀”荣获第六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作品三等奖。

  总的来看,我厅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如交通运输地方综合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尚有部分市县没有实质性到位,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行业营商环境仍需持续优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法治建设任务需要等问题。对此,我厅将认真分析,加强研究,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纵深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向现代化。


原文链接:http://jtt.ah.gov.cn/ztzl/pfxc/pfdt/119988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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