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航务局开展2021年航运企业水上安全生产警示提醒谈话会议
时间:2021-03-1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2月25日上午,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在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召开2021年航运企业水上安全生产警示提醒谈话会议,省航务、西双版纳海事局、西双版纳州地方海事局、景洪市海事处及航运公司、港口企业法人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2021年是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要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稳定。航运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结合水域实际,深入研究把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就是事故、是隐患就要处理”的理念,科学精准分析企业安全风险,严格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分类管理和整改制度。确保认识、领导、检查、措施、责任五个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要把疫情防控放在工作的首位,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安排,充分认识当前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实履行属地防控责任,国际渡口严格执行停渡要求,并加强现场检查,确保停渡落实到实处;加强对渡船经营人的政策宣传和教育,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会议要求,要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航运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风险分析,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大型客船、小型旅游船艇、农村客渡运、砂石运输船舶等重点,开展自检自查,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要加强水路客运安全生产和安保、维稳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严禁超载和超经营范围,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要全面加强安保措施和手段,港口、码头、客船按要求加强安保人员、安保设施配置,开展水路春运专项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0家航运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分析企业存在的短板问题及下阶段整改提升工作思路进。
西双版纳海事局、西双版纳州地方海事局也在会议上对辖区安全工作进行了相应部署,全行业将以此次警示提醒谈话会议为动员令,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澜沧江西双版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形势稳定向好。
原文链接:http://jtyst.yn.gov.cn/Item/26323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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