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青海省同仁至赛尔龙(青甘界)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时间:2021-03-17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O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青海省同仁至赛尔龙(青甘界)段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20】531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0】836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同仁至赛尔龙(青甘界)段起自青海省同仁县隆务镇,接已建张汶高速化隆县牙什尕至同仁段,止于青甘交界的赛尔龙乡,接拟建张汶高速赛尔龙至郎木寺(甘川界)段,全长204.676公里。同步建设泽库互通式立交连接线5.948公里。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泽库北服务区至终点段123.096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的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 建设里程及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建设工期 |
K0+000~K100+195.199,路线总里程103.820km。 | 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特大桥6座,大桥32座;长隧道8座(其中果盖布隧道左洞长2570米,右洞长2535米),中短隧道8座;分离式立交3处,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车行天桥6座。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其中,施工图设计应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 |
TSEPC-2 | K100+195.199~K202+400, 路线总里程100.91km。 | 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大桥11座;特长隧道1座(赛尔龙2号隧道左洞长3674米,右洞长3657米),中隧道1座;分离式立交5处。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其中,施工图设计应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
2.3招标范围
(1)标段范围内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输变电等全部工程;
b.电力杆线、通信管线、油气管线、水利设施、给排水管道、道路等所有行业迁改及专项工程;
c.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等专项工程。
(2)施工图设计阶段和工程实施阶段,标段范围内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公路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岸坡稳定专项评估、行洪(防洪)论证评估、文物勘查及论证评估、水源地评估及生态敏感区影响评价、湿地公园影响评价、土地复垦方案、压覆矿产变更评估、地质灾害变更评估、环境影响变更评价及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等所有工作的报告编制、评审及报批。
(3)完成竣工验收前的环保、水保、竣工决算、档案等单项工作。
(4)完成或配合发包人进行相关奖项申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资质 | 业绩 |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同时满足以下施工资质: a.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b.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1)TSEPC-1标段勘察设计业绩: ①近5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②近5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单跨跨径150m及以上或长度1000m及以上的公路特大桥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③近5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单洞长度3000m及以上公路特长隧道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TSEPC-2标段勘察设计业绩: ①近5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②近5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单洞长度3000m及以上公路特长隧道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2 ①近5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的施工业绩; ②近5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业绩; ③近5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单跨跨径150m及以上或长度1000m及以上的公路特大桥的施工业绩; ④近5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单洞长度3000m及以上公路特长隧道的施工业绩。 |
适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和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联合体最多由10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牵头人应具备本标段的“施工业绩③、④”;
(4)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3.3投标人可对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9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19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2020】56号)、《关于公布青海省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2020】57号)、《关于印发<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了信用评价结果,则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请于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6号楼6108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图纸。前来购买图纸的潜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3图纸每套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3日13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西侧)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qinghai.gov.cn/)、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http://www.qhjkjt.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 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
邮政编码: | 810003 | 邮政编码: | 810003 |
联系人: | 张超 | 联系人: | 马玉娟 |
电话: | 0971-7797619 | 电话: | 0971-7145415 |
电子信箱: | / | 电子信箱: | zbyb@qhldzb.com |
2021年1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zbgg/2021-01-21-135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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