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 310 尖扎至共和公路工程牙什尕至阿什贡段工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1-03-17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国道310尖扎至共和公路工程牙什尕至阿什贡段工程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办[2019]18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2020]3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起点接牙同高速公路牙什尕互通,终点位于阿什贡接既有贵德至循化公路,路线全长37.305km(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控制性工程)。全线共设特长隧道15938米/4座,长隧道4152米/2座,大桥1975.75米/6座。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隧道主洞路面结构采用4cm(AC-13C)改性沥青砼上面层加5cm(AC-16C)改性沥青砼下面层加24cm水泥砼加18cmC20砼基层,路面总厚度51cm。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的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及路基宽度根据既有道路宽度、地形地质条件、安全环保等因素分段确定,隧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采用2×12.75m。全线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余1/100;隧道主洞净宽10.25m,净高5m,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10g和0.15g。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 技术服务内容 | 技术服务期 |
牙什尕至阿什贡段公路的过程质量检测、桥梁桩基检测及交工验收前检测,对施工单位的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进行抽查,参与项目办的辅助管理等。 | 技术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工验收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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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下表中要求的资质、业绩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本次投标。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JSFW-1 | 同时具备: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3、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 | 年(5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国内独立完成过以下业绩: (1)1座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隧道施工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的业绩。 (2)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交工前质量检测工作(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隧道工程)的业绩。 (3)1座公路大桥及以上工程的交工前质量检测工作的业绩。 |
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所具有的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应提供该独立法人单位与其下属单位非独立法人机构隶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联合体最多由2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不同标段或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4)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在项目中设立工地试验室母体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投标人信用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jtsyjc.net/)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A级及以上;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未被列入“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0日止(法定公休日除外),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本项目仅网上报名,投标文件提供纸质版文件)
注:CA数字证书获取方式登陆《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ggzyjy.gov.cn/ggzy/bszn/moreinfo.html查询办理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青海省交通运输厅:jtyst.qinghai.gov.c发布、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http://www.qhjkjt.com/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编:810003 联系人:张超 电话:0971-7797619
|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编:810003 联系人:郑伟 电话:0971-7145108 传真:0971-7145108 邮箱:zbyb@qhldzb.com |
2020年1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zbgg/2020-12-15-134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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