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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1-03-17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641号文批准建设,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己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7]34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
(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路线起于西宁南绕城公路柳湾互通处,向东沿石家营高铁新区南侧山坡布线,在张其寨村北侧从青海棉纺厂和宏达驾校之间穿过,途经七星台后跨越平阿高速,在友房新村南侧山脚设置主线收费站,出收费站后分别与平安城区主要南北向道路平交,终点止于平张路平交口,路线全长10.854公里。本项目主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主线收费站至终点段按开放式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大、中、小桥及路基)。除收费广场采用水泥混凝土面层外,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主线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AC-13C)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厘米(AC-20C)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8厘米(ATB-25)沥青碎石下面层+1厘米SBS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设施、防撞垫等。机电工程包括全线道路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和供配电及照明系统。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中央分隔带及土路肩绿化)等工程的施工监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4753001001;标段名称:SGJL1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中央分隔带及土路肩绿化)等工程的施工监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监理服务期为1054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24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计划交工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资质·公路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项]并且[专业资质·公路工程·公路工程甲级]资质,业绩符合“附录2”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厅公路字(201l)114 号) 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联合体各方均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的要求,联合体总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等级和业绩的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2款。
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 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和所有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10月19日00:00时至2020年10月23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或登录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本项目有保密图纸,有保密图纸请交纳保密图纸复印费2000元、保密图纸邮寄费0元。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进行工程现场勘查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0日 9:00时分。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递交至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多功能厅(西侧)。
5.2 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发布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 编:810003
电 话:0971-7797323
传 真:0971-7797419
联 系 人:张超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室
邮 编:100101
电 话:0971-6317312;010-51656899-826
传 真:010-59273266
联 系 人:马统琴
网 址:www.bjztc.com
邮 箱:bjztc02qh@126.com

  2020年10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zbgg/2020-10-16-132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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