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回头看”
时间:2021-03-17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0月至11月期间,厅安委办组织厅安监处、厅建管处、省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分别对加西、西察、祁大三个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执法,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下发了《关于对加西、西察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报》(青交安委办〔2020〕31号)、《关于对祁大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报》(青交安委办〔2020〕38号),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前期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共性问题19项、个性问题104项。其中,由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大冬树山隧道进口仰拱、二衬与掌子面的安全步距均超出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控制值,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被省厅给予警告处罚。
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效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厅安委办及时安排省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对各项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组根据通报所附问题清单,逐项对表,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所报送的整改报告进行现场复查。经查,加西1标,存在共性问题12项、个性问题28项,整改完成39项,整改完成率97%;加西2标,存在共性问题12项、个性问题27项,整改完成35项,整改完成率90%;西察2标,存在共性问题4项、个性问题31项,整改完成35项,整改完成率100%;祁大项目,存在共性问题3项,个性问题18项,整改完成20项,整改完成率95%。部分单位在整改过程中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敷衍应付走过场的问题:加西2标马鞍山隧道右线进口段部分防水板布设控制失效、防水土工布预留问题未进行整改、锁脚锚杆问题整改不到位;祁大项目未对大冬树隧道出口二衬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的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方案,其整改所采用的工艺存在安全隐患。为严肃执法监督纪律,惩戒责任单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行为,厅安委办对以上工程承建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在全行业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此次专项督查“回头看”既是对各参建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复检,有效避免相关单位出现“以报告落实整改”的问题,也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监管执法回访机制,有效减少监管盲区,实现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治到位。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jtzt/sannianxingdong/gzdt/2021-01-07-134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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