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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3-17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进行了巡视。2020年1月16日,巡视组向交通运输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2020年11月,自治区党委组织开展了巡视整改“回头看”,交通运输厅党委进行了自查。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厅党委从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深刻认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2020年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坚守初心、履职尽责的重要政治体现,作为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锤炼、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强化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周密部署明责任。厅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巡视整改办公室并设置3个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整改落实工作;班子成员主动担责,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系统各级党组织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过硬的工作作风和严肃的工作态度全力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三)强化督导促落实。厅党委建立整改情况月报告制,自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共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11次。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周汇报、旬汇总、月报告”推进整改,全程跟踪监督,坚持每月向自治区纪委监委报送整改落实情况。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巡视整改办公室督导检查组对照目标要求,开展了3轮督导检查,印发整改情况通报,指出问题不足,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完成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细、收到实效。

  二、聚焦反馈问题,以点带面狠抓整改落实

  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制定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88个具体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的要求,共确定了149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截至2020年底,149条具体措施已经整改148条,剩余1条整改措施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正在按计划推进。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到位”方面。

  1.针对“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交通强国部署力度不够,大交通意识不强,综合立体交通谋划研究少”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交通强国部署要求,举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宣讲讲座,进一步加大交通强国建设的宣贯力度,营造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落地实施,会同自治区发改委研究制定《宁夏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已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编制《宁夏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宁夏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抓手,做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贯彻落实,推动构建我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

  2.针对“自治区交通强国建设第一个五年规划起步较慢”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紧抓交通强国建设机遇,及时启动交通强国试点研究,2020年底交通运输部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为全国第三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下一步,交通运输厅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重点任务,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计划从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路交通样板,打造“决策与执行分离”“互联网+交通执法”的现代化交通执法治理体系,打造监管责任科学分担、双重预防机制全面覆盖的平安交通治理新格局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力争率先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为交通强国建设积累宁夏经验,为先行区建设当好先行。

  3.针对“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银昆、乌玛、乌银3条国家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千方百计推进银昆高速公路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段PPP项目前期工作,于8月18日如期开工。积极对接国家部委推进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前期工作,2020年11月,交通运输部出具了16.41亿元车购税交通专项补助资金意见函,自然资源部批复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自治区发改委已核准项目。乌海至银川高速公路银川至河东机场段,因暂时不具备实施条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终止项目前期工作。

  4.针对“银川至百色、西吉至会宁、泾源至华亭3个省级高速出口未全部打通”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3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成立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加强跟踪督导,2020年11月底银百高速宁东至甜水堡段、西吉至会宁高速项目建成通车。泾源至华亭项目2019年已经完工,3个高速公路省际出口已打通。

  5.针对“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五年规划任务仍有1000公里难以完成,超期服役道路达到40%,省道公路低等级道路占比超过50%”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十三五”期间“统贷统还”政策变化情况,积极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十四五”期对普通公路建设的资金支持政策。梳理完成“十四五”规划普通国省道改造项目库,对国家支持的普通国道对接列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形成了“区市县分级负责、加快推动一批、开工落地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国省道改造项目落地实施。2020年实施38项养护工程项目,着力促进了约560公里国省干线公路路况提升,续建和新开工国省道升级改造项目528公里。

  6.针对“银川都市圈2个公路项目前期调研不够充分,协调推进实施困难”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大协调力度,指导银川市制定典农河旅游公路亲水北街至沙湖大道段、银川至青铜峡快速通道永宁段2个项目路线贯通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2020年3月底两个公路项目已经全线贯通。

  7.针对“交通信息化建设缺少统筹规划,36个系统独立运行,公路大数据普及应用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信息化发展有关政策要求,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完成《宁夏交通运输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待审核通过后发布执行,全力做好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顶层框架设计。按照“一云、一中心、一窗口、大平台”的框架,加快推进宁夏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建设,2020年8月,该项目通过自治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2021年初项目工可报告通过自治区发改委审查。

  8.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坚持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指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常抓不懈。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宁夏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宁夏“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宁夏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联合监管指导意见》,推动27个市县制定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泾源、海原等8个县区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原州区、西吉县列入全国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2020年安排1亿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全区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各地考虑撤并建制村、人口较大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需求,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214公里。建立常住人口20户及以上具备建设条件的未通硬化路自然村台账,计划“十四五”期实现所有常住人口20户及以上具备建设条件的自然村组全部通硬化路。

  9.针对“重建设、轻行业监管问题较为突出,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指导和技术体系建设缺失,‘建管养运’一体化尚未建立”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各市县区开展县级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调整,督促地方加快县级农村公路网布局调整规划的审批落地,健全完善全区公路规划“一张图”。将新增国道交由自治区级公路管理机构管养,省道自治区与市县共养,农村公路交由市县管养,进一步理顺了公路管养机制。指导五市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区、市、县三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到位,农村公路(包括县、乡、村道)路政管理、运政管理等执法职责全面落实。

  10.针对“全区还有454公里3.5米及以下的农村公路需要加宽”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督促相关县区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主体责任,认真梳理窄路具体情况,提出分类处理措施。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支持有关县区窄路加宽建设项目。通过路线甄别、强化养护管理、加宽设置错车道等措施,2020年11月底已全部完成454公里窄路整改工作。督促相关县区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提升路况质量。

  11.针对“规划的36个农村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只建成10个”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调研,形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超限检测站调研报告》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超限检测站布局报告》。编制了《全区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方案》,对全区超限检测站点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指导各地优化农村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布局,督促加快建设进程。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全区治超工作考核机制。督促指导各市、县(区)加强治超工作信息化投入,逐步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12.针对“2019年计划建设的5个乡镇运输综合服务站只开工2个”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积极协调吴忠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快推进扁担沟、金银滩和滨河乡镇运输综合服务站建设。2020年6月,3个乡镇运输综合服务站全部开工,滨河乡镇运输综合服务站于2020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扁担沟、金银滩乡镇运输综合服务站于2021年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还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厅属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普遍以行政发文成立组织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突出政治引领。督促厅属各单位党组织按照人事调整和职责分工,以党委或党支部发文调整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2.针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由局长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领导班子逐步配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整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实行党委书记、局长“双组长”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

  3.针对“一段时间,交通运输厅党委没有及时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制定相关文件”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重新修订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厅党委迅速安排部署,在厅党委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了传达学习,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并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出了规定。

  4.针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各党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厅党委严格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2020年度厅党委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制定印发《交通运输厅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及信息发布制度(试行)》,加强和完善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的防范和处置机制。

  5.针对“意识形态领域责任体系还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健全完善意识形态领域责任体系。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厅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的各单位(处室)负责人签订了个性化的意识形态责任书,修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通过各项措施细化明确责任内容,各单位和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巡察督查、教育培训、干部考核奖惩等重要内容,进一步督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厅党委研究制定《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在开展内部巡察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了专项检查内容。

  6.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浮在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对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重点排查宣传展板、网站、纸质媒介等宣传文化阵地,共排查出57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7.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面临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交通运输厅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及信息发布制度(试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工作实施办法》,组建了60余人的交通运输行业网评员队伍,加强对网络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和监测预警。指导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加大对交通运输行业网络舆情的监测力度,2020年向厅党委报送舆情周报52期、月报12期。

  (三)关于“落实重要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方面。

  1.针对“厅机关梳理出的330多条事权责任还未重新划分下放”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梳理的330多条事权是“落责到岗”的工作举措,以利将各项工作任务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落实到位,不是“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已经完成第一批事权的调整下放。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改革最新要求,我厅已对下一步事权下放工作进行了梳理,将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进行第二批下放。

  2.针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三定’方案和宁东区域内道路运输职责调整事宜仍未明确”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落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及其直属机构全部组建完成,层级明确,职责清晰,与市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形成了不交叉、全覆盖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系,基本完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实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业的接续发展。积极同自治区党委编办、司法厅、宁东管委会进行沟通协调,全面完成宁东地区道路运输管理职责移交工作,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向宁东综合执法机构调剂事业编制9个,移交工作人员6名,宁东地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平稳接续。

  3.针对“公路交通投融资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不够彻底,32个已通车高速公路项目未开展竣工验收和移交”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督促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与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宁夏公路交通投融资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移交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和相关协议,加快32个已通车高速公路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2020年,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已将32个已通车高速公路项目全部移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中27个高速公路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5个项目待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续工程实施完成后组织竣工验收。

  4.针对“4550.92万元高速公路养护设备还未移交”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3月20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与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完成了签认手续,随后完成4550.92万元(114台、辆)养护设备实物移交,为投融资改革中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打好基础。

  5.针对“2246.63万元高速公路护栏等资产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督促指导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积极开展整改,对相关资产重新进行了摸底,已将高速公路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材料共计2527.909115万元(含巡视整改指出的“2246.63万元高速公路护栏等资产”)全部移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盘活了国有资产。

  6.针对“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扫黑办围绕“治本”工作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办法,并于2020年4月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调研,6月份对市县交通运输局和厅属基层单位进行了考核,加大督导考核和专项调研力度,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下一步,将结合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等,强化行业乱象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7.针对“公路项目建设行业乱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招标投标程序、转包分包、建设程序、质量控制、资金拨付、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涉黑涉恶等方面,通过调研座谈、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抽检工程实体及原材料等形式先后对全区公路建设领域进行了5轮督查,实现全区市县全覆盖。积极推行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2020年底全区公路项目已实现“不见面”开标。2021年,将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深入整治公路项目建设行业乱象。

  8.针对“超限超载行业乱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和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路警联动作用,推动形成治超执法合力,严格实施24小时不间断治超检测,依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开展货运车辆“百日安全”“百日攻坚”、非法改装三大专项行动,推动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探索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加强全路网监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超限超载率分别控制在0.5%和2%以内。

  9.针对“黑车治理行业乱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一方面聚力“堵”,指导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协调网信部门,及时关闭租客QQ、微信群等,重点打击汽车站、火车站、高速路口、旅游景点等黑车聚集点;加大城乡结合部及周围区域的巡查力度,打击私家车非法营运、出租车违法违规及旅游包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突出“疏”,全力推动客运市场转型升级,支持“宁夏出行”、“石嘴山出行”等正规运输企业运营的网约调度平台的运行和发展,大力发展定制客运,满足群众出行的个性化需求。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非法营运车辆危害性,使广大群众了解乘坐“黑车”的危害,加强抵制“黑车”的意识。但是,受经济利益驱使,非法营运(黑车)乱象还没有根除,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导各地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开展选乘合法交通工具的宣传教育,优化班线、公交的运行线路和时间,推进定制客运和网约车健康发展。

  (四)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厅党委及所属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签订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责令厅属各单位党委(支部)和厅机关各处(室)对2017年以来制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进行了排查,对制定不严肃的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020年5月份,按照自治区纪委工作要求,厅党委和厅属各单位党委认真研究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厅党委“三个清单”经党委书记审签后报送自治区纪委,厅属各单位党委“三个清单”经党委书记审签后报送厅党委。

  2.针对“厅党委主要负责人按照要求定期约谈下级主要负责人还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修订了谈心谈话制度并带头落实。2020年以来,根据各单位(部门)出现的问题,厅党委书记、厅长曹志斌同志约谈厅属单位党政负责人20余人次。

  3.针对“厅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充分,对分管处室负责人提醒谈话少”问题。

  整改情况: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带动下,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谈心谈话制度。2020年度厅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和单位负责人30余人次进行了提醒谈话。班子成员通过列席分管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导调研、参加重大活动、讲党课、领导班子考核等形式,督促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厅党委会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将责任履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

  4.针对“一些下属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缺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不收敛、不收手的情况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2020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针对交通运输系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强化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同时将2020年作为作风建设年,全面提升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加强督查检查,常态化开展内部巡察、内部审计和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5.针对“2018年10月厅党委印发巡察工作办法,但未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制定印发《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0—2022年)》《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员会2020年政治巡察工作方案》。2020年,对原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党支部进行政治巡察,对2019年度巡察的2家单位进行巡察“回头看”,各项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6.针对“厅党委没有完成每年巡察单位不少于3个的任务”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于2019年决定对厅属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由于首次开展,经验不足,制定的“每年不少于3个单位”的目标任务不符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并请示自治区巡视办同意,对厅党委巡察办法相关款项进行了修订,确保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

  7.针对“2019年5月巡察的2个单位11月下旬才报送了整改报告”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于2019年首次开展对厅属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巡察,处于边开展工作、边总结经验阶段,导致时间延长。被巡察单位也是首次接受政治巡察,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认识不足,导致报送整改报告时间延迟。2020年开展巡察工作时,已要求被巡察单位于2个月内提交巡察整改报告,严格落实制度。

  8.针对“制度建设滞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等10个规范性文件已不适用现行规定,没有及时修订”问题。

  整改情况:《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等10个文件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制定并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督促指导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出台了《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21项制度,组织开展了“制度学习贯彻月”活动,强化制度落实。

  9.针对“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制度不完善,权力运行仍然缺少规范和制衡”问题。

  整改情况: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宁夏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管理与工资保障支付工作规定》《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宁夏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公路建设行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推行电子招标投标,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增加招标投标透明度,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制衡机制。

  10.针对“强化预算控制制度不完善,权力运行仍然缺少规范和制衡”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启动了交通运输系统内控建设工作,通过开展问题查找、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和信息化建设4项阶段性工作,共梳理业务流程835个,督促厅系统建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228个,建成了包括项目管理、预算、绩效、采购等9大模块的内控信息系统,2020年底已上线运行,实现了经济活动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的全过程干预,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11.针对“规范执法行为制度不完善,权力运行仍然缺少规范和制衡”问题。

  整改情况:巩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新修定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指导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制定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公路执法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试行)》《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试行)》等并严格落实。指导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全面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作风整顿专项行动,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

  12.针对“2015年至2017年,公路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小修保养劳务费使用相关制度缺失,管理漏洞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了清查,解除2019年劳务合同到期的劳务派遣用工人员515人。出台了《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养护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五)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问题线索处置多、日常监督少,对重点岗位、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驻厅纪检监察组调整纪检监察工作重心,把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向强化日常监督为重点。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始终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分析研判交通运输系统政治生态,提出对策建议。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过程监督和决策结果监督,紧盯重点岗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实施“靶向监督”,督促完善厅党委议事规则,列席驻在部门及所属单位研究“三重一大”重要会议50余次,发出监察建议书6份。协助厅党委开展内部政治巡察,发现11类40个具体问题,已督促整改问题29个。统筹监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对不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7个单位、28人次给予批评教育,问责党员、干部5名。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10名失职渎职党员干部。督查全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03个、交通扶贫资金审计“回头看”问题46个、定点帮扶村扶贫项目38个,对发现建设项目未按期开工、工程进度缓慢、资金支付滞后等71个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督促有关市、县整改完成70个。

  2.针对“2019年6月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监察情况没有及时通报”问题。

  整改情况: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做好督查检查“后半篇文章”,重要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常态,通过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切实发挥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促进工作的作用,保证监督检查取得实效。2020年初,向厅党委扩大会通报了《交通运输系统2019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分析报告》,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建议;开展厅属单位贯彻落实自治区监委《监察建议》的情况监督检查后,及时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客观总结了助力政治生态重建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向厅党委会提出了继续深化巩固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成果,监督保障持续发力的8项具体措施。

  3.针对“部分受处理干部没有提交《受处分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报告表》”问题。

  整改情况:梳理了受处理处分处级干部名册,按照《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办法》,督促受处理处分干部所在支部每月提交《受处理处分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报告表》,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受处理处分干部每月向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放下包袱,知耻后勇,为交通运输发展贡献力量。

  4.针对“对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驻厅纪检监察组建立完善了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厅属单位纪委定点联系制度和专项工作专人牵头负责制度,切实将“党委直接领导、派驻监督指导、垂直考核评价”工作模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系统纪检工作整体质效。每季度定期召开由各单位纪委负责人参加的驻厅纪检监察组扩大会议,传达上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安排相关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经常性地通过工作信息、微信群、座谈交流研讨工作,在5个基层党委、纪委开展“政治监督具体化、日常监督常态化、专项监督长期化”专题督导调研,指导各级纪委积极探索履行职责新思路、新方法。定期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系统各单位纪委承办的案件,通过交办、领办指导审查办案工作,并对各纪委承办案件进行审理,强化对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监督指导。督促厅党委制定出台了纪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和厅属单位纪委和纪委书记年度考核办法,提升纪检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激发了纪检干部担当履职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层层传导监督压力,实现对系统党员和监察对象监督全覆盖。

  5.针对“厅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少、能力参差不齐,与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履行监督职责和任务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与自治区党委编办沟通,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在厅属事业单位和分支机构中均设置纪检机构,共增设纪检机构15个。严格纪检干部的选拔任用,充实53名专职纪检干部,纪检干部队伍得到加强。大力实施纪检干部能力提升工程,集中组织开展纪检干部“大学习”活动,对系统所有专职纪检干部进行了全员培训,共观看中纪委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系列课程30场,举办专题辅导6场、业务培训班1期,实操作业训练12次,开展互动答疑5次,选派干部参加外部各类业务培训班14期,实现了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有效解决了不会干的问题。

  (六)关于“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廉洁风险仍然较大”方面。

  1.针对“2015年以来,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等重要档案资料严重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责成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专门组织力量对2015年--2019年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资料进行了全面盘点,对资料缺失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通过查询电子底稿和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对11个项目缺失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抢救性找回和补齐。建立了档案室,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分类入柜共计310盒。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共录入技术档案、文书档案5268件。修订《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档案管理办法》,新建《档案查阅借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档案管理。

  2.针对“公路建设管理局69个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招标控制价降幅缺乏具体定量依据”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了由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招标领导小组以定性方式确定招标控制价降幅系数,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工程造价资质的单位负责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预算。同时,确定以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准,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招标控制价。

  3.针对“公路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378个公路养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招标控制价降幅缺乏具体定量依据”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督促指导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废止了《关于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上限程序的通知》,出台了《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对招标控制价不再设置降幅系数。

  4.针对“公路管理中心实行的项目招标‘统招分建’权责不清、随意性大”问题。

  整改情况: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将将所有养护工程项目按照“放管服”的原则全部下放到各分中心,公路管理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由各分中心负责组织招标和建设,中心对养护工程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

  5.针对“拆分项目、规避招标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应招尽招”要求,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公路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全部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接受全程监督。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通过比选竞标办法进行招标。下一步,将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联合多部门协同开展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整治行业乱象。

  6.针对“2018年11月交通运输厅财务审计处委托事务所对公路建设管理局实施的48个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结算审计,其中3份《工程造价咨询报告》没有工程审核定案单,且2个项目审核结算价与甲方结算价完全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因审计中介机构工作不认真,导致出具的3份《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质量不高、问题较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责令尤尼泰会计师事务所对3个项目工程结算资料全部进行了复核,对工程结算清单资料全部按要求重新进行了核算整理,并出具了正式报告。从出具的报告质量来看,达到了整改的预期目的。并以此为契机,对2020年开展的34个公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过程进行严格把关,规范审计程序、完善审核手续,确保了审计过程及审计结果规范。

  7.针对“公路管理中心自行调整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途”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加大对厅属单位年度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按季度进行考核,全面规范预算控制实施。实行所有项目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的措施,通过自治区财政厅将预算资金直接拨付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堵塞预算资金使用自行调整的漏洞,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的刚性约束。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了预算管理和依法管理的思想意识;制定印发了《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预算管理办法》,预算调整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

  8.针对“各分中心将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体检费等在小修保养工程费中列支”问题。

  整改情况: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在对相关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日常养管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养护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日常报销管理细则》《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市场化养护路段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养护管理资金的使用管理。

  9.针对“2017年公路管理中心某分中心向施工企业违规收取交通导改路政管理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已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责成石嘴山分中心将收取的京藏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导改及管制费175万元上缴自治区财政厅。同时,督导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对各分中心2015年以来交通导改费用收取情况进行了排查清理,未发现违规收取现象。

  10.针对“2019年公路建设管理局擅自调整区本级一般债务资金用途,支付其他公路工程项目款”问题。

  整改情况: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负责实施的省道308线郑记堡至石沟驿段、国道312线隆德至毛家沟段公路在2019年分别要完成1.08亿元、1亿元建设投资任务,其中国道312线隆德至毛家沟段公路项目资金拟在2020年安排,当年未安排资金预算。但在实施过程中,省道308线郑记堡至石沟驿段公路因安全性评价招标等原因,导致前期工作滞后,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批复严重推迟。直至2019年12月中旬,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才完成了施工招标、施工合同签订等工作,该项目当年未能实施。为落实稳投资工作要求,确保全年交通建设投资任务如期完成,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努力加快国道312线隆德至毛家沟段公路施工进度,该项目2019年实际完成投资1.8亿元,含车购税资金0.6545亿元。202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已将上述两项目做了相应调整。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预算管理的要求管理资金,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计划的预见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关于“整治形式主义问题不够彻底”方面。

  1.针对“发文不降反增。截至2019年11月,厅党委发文同比增长34%,行政发文同比下降26%,未达到下降30%的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需对干部任免、干部处分处理等文件进行核减。经对2018年、2019年印发文件数量进行统计,2019年交通运输厅印发普发文件357份,较2018年压缩31%,完成了压缩30%的目标任务。2020年以来,交通运输厅对发往县级的普发性文件实行配额管理,确定2020年全年发文限额77份,比上年压减20%。

  2.针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厅属各单位只有方案,没有具体落实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厅属各单位扎实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并于2019年年底向厅党委报送了具体落实情况。各单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责任得到了强化,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实效明显提升。2020年,厅党委根据自治区党委部署,印发《关于开展持续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照“8个持续紧抓”重点任务,切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八)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方面。

  1.针对“公路建设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普遍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党委先后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三重一大”4个方面23条具体事项通过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保障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落实。2020年共召开36次党委会议,研究了187个重要事项。今后将认真执行新制定的规则并长期坚持,杜绝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议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公路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三重一大”事项普遍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党委制定出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指导各分中心党委参照制定了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了需党委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进一步规范了两级党委工作。

  (九)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

  1.针对“公路建设管理局近三年提拔任用科级干部,公示期不够5个工作日”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干部公示期应从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的第2天起计算,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党委研究干部事宜后,均从党委会通过当日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督促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制度,严格落实干部公示期等干部人事制度规定和工作纪律。在全系统组织组工干部“三强化、三提升”能力培训,开展干部工作大排查,对7个厅属事业单位及下级机构开展选人用人检查,严格落实干部人事制度规定和工作纪律。

  2.针对“公路管理中心近三年提拔任用科级干部,公示期不够5个工作日”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制度,严格落实干部公示期等干部人事制度规定和工作纪律。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培训,2020年提拔的干部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公示。

  (十)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仍然薄弱”方面。

  1.针对“厅党委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不完善。厅党委班子成员以上率下抓党建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修订了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的党建联系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厅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讲党课等活动,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厅属各单位党委也已建立完善了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研究制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厅党委和班子成员的责任。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在日常工作中,班子成员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促进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发展。

  2.针对“厅机关负责党建工作的部门对系统党建工作研究、指导、督促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系统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从选好配强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定期交流学习、互观互检等方面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及时召开党建业务工作推进会,对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举办四期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培训班,培训200余人次。在“七一”前夕举办“战疫有我·交通先行”大型集体主题党日活动。抓好“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和“交通强国”大学习,制定《“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活动方案》《2020年交通运输系统“交通强国大学习”活动方案》,坚持党性教育和业务技能培养有机结合,促党性修养与业务能力双提升。开展定期考核,每季度对系统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开发智慧党建管理平台,努力实现厅系统党建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机关党委职能的调整变化,确定调研课题,对系统党建工作开展进行了调研,形成了两个调研报告。牵头组织对厅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

  3.针对“所属部门党组织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实,181个党支部中118个没有上会研究党建工作计划,7个无年度工作计划”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对排查出的118个没有上会研究党建工作计划和7个无年度工作计划的党支部进行了通报,党委负责人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党员参与支部建设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思想共识,促进支部党建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有效融合。

  4.针对“落实换届规定不严肃,机关党委对所属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不到位,简化选举工作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对厅属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进行排查,发现36个党支部未进行换届。有针对性的对36个党支部制定下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实用手册》,对换届的程序内容和记录格式等进行规范,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内容和“三上三下”程序进行换届。截止2020年7月5日,36个党支部全部完成换届。

  5.针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有的预备党员入党材料未按规定进行预审”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向存在问题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和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党委下发了《巡视整改通知书》,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2个单位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按要求进行了规范。召开交通运输厅2020年党建业务工作推进会,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培训指导。

  6.针对“个别职工隐瞒工作身份在农村党支部入党”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三处党支部1名党员在农村党支部入党的问题,局党委进行了全面核实,党委书记在局党委扩大会议上做了检查,并对负有责任的建设三处党支部负责人、办公室分管党建工作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今后,加强党员管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7.针对“抽查发现,多名干部职工学习心得、对照检查材料等抄搬网络”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责令厅属各党委(支部)和厅机关各处(室)对此类问题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了排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共对32名党员进行了约谈。明确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对党员的学习心得、对照检查材料,统一由党支部书记进行审核签字把关。通过排查及约谈工作的开展,警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极倡导真抓实干的务实态度和工作作风。

  (十一)关于“干部履职尽责精气神不足”方面。

  1.针对“‘塌方式’腐败问题暴露后,干部职工士气受到影响,不想做事、不愿尽责、不敢担当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执行力逐级衰减,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正确鲜明的用人导向。注重基层,提拔6名长期在基层一线的处级领导干部;注重实绩,提拔9名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干部;强化正向激励,加大容错纠错力度,提拔4名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后表现突出干部。二是持续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2020年持续抓好厅管干部轮岗交流,共提拔处级干部32人,轮岗22人次。推进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共提拔66人、轮岗216人次。三是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建立干部储备库,区分职务层次将149名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入库培养。提拔75后正处级领导干部1人、80后副处级领导干部2人,85后正科级干部11人、90后副科级干部17人。四是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积极参与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的各类争先创优活动,1人获评青年拔尖人才、1人被评为“最美组工人”、8名专家进入决策咨询专家库。先后3批次表扬表彰294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推荐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对4个集体和11名个人进行脱贫攻坚专项表彰嘉奖。五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六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5方面22项重点工作,细化为65项具体任务,建立“每月督办、双月报告、季度考核”机制,挂表督战、对账销号,牵引带动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工作有追求、干事有激情、发展有奔头、奋进有作为”的新风气正在形成。

  2.针对“2015年以来,交通信息监控中心等3个单位53个交工检测满2年项目,还未及时申请竣工验收”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督促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和原宁夏交通信息监控中心对相关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2020年相关项目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公路管理中心出台了《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养护工程验收办法(暂行)》。

  3.针对“2018年,公路建设管理局实施的京藏高速改扩建望远至红寺堡段绿化项目因管理缺位,出现质量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已责成相关施工单位限期制定整改方案,克服疫情影响,分批次安排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场施工。2020年5月初全面展开镇墩施工,2020年6月底已完成所有整改施工任务。

  4.针对“2018年,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实施的阅海大桥加固工程项目因管理缺位,出现质量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责成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对阅海大桥加固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公路管理中心建立了养护工程质量监管体系,规范了管理方式方法。

  5.针对“治超站执法人员存在坚守岗位不够和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群众反映较为强烈”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指导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深入推进交通、公安、交警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既推动了超限超载乱象治理,又实现了多部门相互监督,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环境进一步改善。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工作人员履职不力行为问责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大力推动治超执法信息化,路巡电子围栏、无人机巡路测试、交通行政执法平台已上线试运行,执法站点监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平台、超限检测站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抓拍处罚、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等重点项目正在推进。

  (十二)关于“对十一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旧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划拨问题整改进度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中的旧办公楼,主要指宁夏交通科研服务楼,整改之前由通运物业管理使用。由于交通科研服务楼房产证办在交通运输厅名下,按照产权归属一致的原则,已协调通运物业收回了交通科研服务楼产权。交通运输厅举一反三,集中组织开展了系统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完成交通运输系统96911件190198.54万元的资产清核任务。积极创新资产管理手段,组织使用电子标签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实物资产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建立实物资产管理数据库,实现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和资产配置的科学化。

  2.针对“公路管理中心各分中心未设纪检监察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积极与自治区编办沟通协商。2019年12月,自治区党委编办在《关于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中,同意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设置纪检监察审计处,各分中心设置纪检监察审计科。中心党委按要求配备了纪检监察干部,有效满足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新要求。

  3.针对“公路管理中心给部分已调离干部发放的通讯费没有追缴”问题。

  整改情况: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采取书面致函、电话通知的方式,追回已调离干部超标准发放的通讯费24501.59元。

  4.针对“公路管理中心混编混岗问题整改难度大,推进成效不显著”问题。

  整改情况: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对两级机关借调的工作人员全部清退,20名非事业身份人员被选聘到交投集团,1名非事业身份人员移至交宁夏交通学校。免去了现聘用在科级岗位7名非事业身份人员的职务,对非事业身份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了岗位管理,逐步消化。

  (十三)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方面。

  1.针对“2017年审计厅对政务信息系统进行专项审计反馈的6个问题,只报送了1个问题的整改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并向审计厅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交通运输厅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统一信息化项目建设申报及审批流程;严格按照《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2019年)》开发建设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化建设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推进“信息系统整合、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实现信息系统协同运行,数据资源共享应用;督导厅属相关单位完成所涉及信息系统定级工作;在已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中明确,“优先采购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设备、核心网络设备、基础软件、系统软件和业务应用软件等关键产品工程和服务”,提高数据库软件国产化率;督促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单位与系统运行维护的外包受托企业签订保密协议,确保系统安全;督促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对近年来自建或上级批复建设的各类信息系统项目进行清查,全部完成入账。

  2.针对“信息系统未按规定计入资产、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督促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对近年来自建或上级批复建设的各类信息系统项目进行清查,严格按照资产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明细进行核算管理,并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台账。

  3.针对“信息系统建设审批部门较多问题整改还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和专项管理办法(暂行)》,信息化建设项目由自治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交通运输厅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下一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经厅审核通过后列入下一年厅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受交通运输厅委托,负责厅本级及厅属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运维及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经厅审查后,报自治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批。

  4.针对“公路管理中心对2018年交通运输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系统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系统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瑞衡审专字〔2019〕第007号)提出的重点问题,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纪委对各单位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调查,经中心党委研究,对审计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45名干部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同时,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正在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十四)关于“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方面。

  1.针对“网约车政策仍未落地”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24日,吴忠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吴忠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网约车规范发展做了具体要求,至此,5个地级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均出台了网约车管理相关政策。截止2020年底,全区共许可13家网约车公司,大力开展“互联网+客运”、定制客运服务模式,积极推广“宁夏出行”“全微通”等服务平台,开通银川至定边等30条定制客运线路。

  2.针对“软弱涣散党支部台账未建立”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及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厅属各级党组织进行了排查,未发现软弱涣散党组织。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目前,交通运输厅党委巡视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制定出台的制度文件还需要在落地见效上下更大功夫,整改成效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下一步,交通运输厅党委将推动巡视整改不断向纵深发展,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行业改革发展、融入全面从严治党,以钉钉子的精神坚持抓好整改落实,把巡视整改期间形成的优良作风保持好、把巡视整改的工作方法运用好、把长期坚持的任务完成好,扎实推动交通运输厅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当好先行官,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951-6076747;邮政信箱: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交通运输厅办公室,邮政编码:750011;电子信箱:zwgk@mail.jtt.nx.gov.cn。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jtt.nx.gov.cn/xwzx/ddjs/202102/t20210222_2602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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