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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机之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3-1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改善货车司机从业环境等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6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司机之家”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坚持需求导向,因地制宜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工作,促进全区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2020年10月29日

  内蒙古自治区“司机之家”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改善道路货运司机停车、休息、食宿条件,探索“司机之家”的建设经验,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导向、因地制宜为原则,立足于货运司机的基本需求,引导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物流园区等地建设一批功能实用、布局合理、便捷舒适、经济实惠的“司机之家”,不断改善货车司机的停车休息条件,提升货车司机的生活品质。

  二、服务功能

  “司机之家”建设应当具备餐饮休息、停车安保、宣传教育、配套服务等功能,同时应符合消防、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一)餐饮休息功能。应当具备清洁卫生、价格适宜的休息服务设施和餐饮服务,提供全天候的休息服务(日租或钟点服务),在正常供餐时间外也能够提供简单餐饮服务,保障全天候的免费开水供应,满足货车司机停车休息需要。

  (二)停车安保功能。应当具备一定数量的专用停车位,配置安保人员,对停车场等重点区域建立24小时值守和巡检制度。

  (三)宣传教育功能。应当设置覆盖党建文化、工会知识、安全教育、道路运输政策、路政管理、交通路况信息等内容的宣传栏,配备相关书刊、视频等宣传资料,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四)配套服务功能。应当提供经济、便利的淋浴、洗衣等服务设施,设置便利店、加油站、汽车维修配套服务,配备微波炉、爱心药箱、手机充电、免费WiFi等设备。淋浴、洗衣、公共卫生间、便利店、加油站、汽车维修等服务功能场所应为货车司机和车辆提供全天候服务。

  三、工作任务

  按照每年建成2—3个“司机之家”的工作目标开展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区建成“司机之家”数达到15个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司机之家”建设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货车司机的使用需求和消费习惯,科学合理设置各功能区位置和面积,为货车司机提供舒适便捷、经济实惠的停车休息服务,探索实现“司机之家”的可持续运营。

  (二)建设单位要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联动机制,加强各区域安全防范。要优化场内交通组织流向,确保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清晰,完善停车场照明设施和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设施,保障监控设施设备运转良好。

  (三)建设单位要加强服务设施的日常管养,确保各类设施设备齐全、维护维修及时、功能完好、正常运行,保障服务质量。要加强经营性项目的专业化、品牌化管理,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公开各种经营性项目的内容、标准和价格,在显著位置设置监督公示栏,公开服务承诺、服务内容和监督电话。

  (四)建设单位在满足“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基本功能要求基础上,可结合当地区域特色,加强主题和特色服务建设,促进“司机之家”建设服务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拓展爱心服务功能,鼓励提供无偿服务,保障公益性服务的可持续运作,为司机提供便利和温暖。

  (五)建设单位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支持下,要组织开展关爱货车司机系列活动,实施安全行车、职业防护等主题宣传,开展“节日送温暖”、“夏日送清凉”等活动,营造关爱货车司机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解决试点建设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建设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建设服务质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广泛宣传“司机之家”服务功能,营造全社会关爱货车司机群体的良好氛围。积极鼓励货车司机参与“司机之家”服务监督,共同促进“司机之家”服务能力与水平的持续改善和提升。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可对当地“司机之家”建设与运营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补贴,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利用自治区成品油和价格税费改革专项资金对验收合格的“司机之家”予以补助,标准为每个“司机之家”补助30万元(含新建、改扩建),补助资金申请程序参照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资金申请程序,经国家验收合格后列入下一年度补助计划。自治区总工会将对经国家验收合格的“司机之家”每个予以5万元补助。


原文链接:http://jtyst.nmg.gov.cn/doc/2021/02/01/111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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