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11项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招标公告
时间:2021-03-26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11项道路工程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通州区,包括通清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孔兴路(孔庄北-京津公路)道路工程、漷台路(G103-张采路)道路工程、漷马路(九德路-张采路)道路工程、九德路(京哈高速-潞西路)改建工程、宋梁路(北运河-通燕高速)改建工程、宋梁路北延(潞苑北大街-通州区界)道路工程、武窑桥(G103-北运河左堤路)改建工程、采林路(张凤路-漷小路)道路工程、九德路二期(潞西路-九漷路)道路工程、日新路(京哈高速-湖亦路)道路工程11项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通州区11项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主要服务内容为对通州区普通公路新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要求符合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即:
第1标段:通州区11项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第1标段,包括通清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孔兴路(孔庄北-京津公路)道路工程、漷台路(G103-张采路)道路工程、漷马路(九德路-张采路)道路工程、九德路(京哈高速-潞西路)改建工程5项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工作;
第2标段:通州区11项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第2标段,包括宋梁路(北运河-通燕高速)改建工程、宋梁路北延(潞苑北大街-通州区界)道路工程、武窑桥(G103-北运河左堤路)改建工程、采林路(张凤路-漷小路)道路工程、九德路二期(潞西路-九漷路)道路工程、日新路(京哈高速-湖亦路)道路工程6项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工作。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验收备案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公路或城市道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工作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通州区11项道路工程项目中从事建设管理、施工、监理、设计、招标咨询和图纸审查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2日,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408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人员)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领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领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免费领取。
4.3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对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的安排如下: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在自行现场踏勘和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将问题传真至招标人,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9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侧9号门进入,由扶梯或1号电梯厅至五层)。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如在疫情期间,投标人应按照北京市相关疫情政策开展工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4号
邮政编码:101100
联 系 人:王晓强
电 话:010-60526469
传 真:010-6052741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
邮 编:101200
联 系 人:贾志强、赵荣雪
电 话:010-69961987-811
传 真:010-89993477
电子邮件:BL89993477@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10-12328
原文链接:http://jtw.beijing.gov.cn/xxgk/ztbxx/202103/t20210326_2327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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