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运输通行证不是“万能的护身符”
时间:2021-03-31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3月18日,宁杭支队第三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过程至G25长深高速(宁杭)杭宁方向K2168处,发现有一辆大件运输车停在紧急停靠带,由于货物超宽还占据了部分第三车道,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在车后打开警报进行保障,通过询问得知,车辆爆胎已经报警正在等待抢修,而且同行的另一辆也在前方发生爆胎,也在等抢修。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启动应急保障措施,向大队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通知大队备勤执法人员前去保障另一辆车。
执法人员在现场对这两辆车的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及超限运输许可证进行检查,经检查该车装载的是风机机舱,车货总质量为119.4吨,车货外廓尺寸(米)25.00x4.60x4.89,虽然办理了超限运输许可证,但是许可证上规定的通行路线途经浙江、安徽、河南三省,并没有江苏境内的高速公路行驶线路,但车辆实际已严重偏离规定线路,而且车后方没有护送车,涉嫌未按超限运输通行证的要求行驶高速公路。执法人员待车辆维修完毕,一直护送至天目湖服务区,要求两辆大件车停止违法行为接受处罚,并重新申请超限运输通行证方可行驶。
在制作询问笔录时,驾驶员辩解称,自己是第一次运输此货物,不熟悉道路,跟着导航走才走错了。但是超限运输通行证不是“万能”通行证,必须按规行驶。当事人经过执法队员耐心地普法教育,最终司机认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配合执法人员进行了后续的调查处理。
下一步,大队将加强大件运输车辆监管、核查力度,严格执法,持续规范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力争为广大司机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行车环境。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1/3/29/art_65473_9720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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