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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黄瓜梁至茫崖(省界)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信息公开

时间:2021-06-09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1.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起点位于黄瓜梁(格茫一级路枢纽互通终点)K4+060处,与规划的小柴旦至老茫崖段高速公路及格茫一级路相接。项目建设终点位于茫崖青新省界处,与新疆境内在建依吞布拉克(青新界)至若羌段高速起点相接,其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27m。

  路线走向:路线起点K4+060起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黄瓜梁(格茫一级路终点),通过互通立交连接格茫一级路和规划的小柴旦至老茫崖段高速公路,向西经大乌斯山、大乌斯台地、英东油田、油砂山叉口、机场、花土沟镇、茫崖镇,在K149+400处下穿格库铁路,止于终点茫崖(省界),接新疆界依吞布拉克至若羌公路,路线全长150.108265km。

  主要控制点:老茫崖、油砂山叉口、花土沟镇、茫崖(省界)。

  招标范围:(1)负责本项目的初勘、初测和初步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养护及管理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供配电工程、临时工程、其他工程等)以及设计概算的编制等,并编制相应阶段招标图纸。

  (2)负责本项目标段范围内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标段范围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行洪(防洪)论证评估工作编制及报批、文物论证评估工作编制及报批、环境评价工作、水土保持评价工作、地灾、压矿、涉铁、土地复垦、环境敏感区等专项技术评估报告及评审、报批、岸坡稳定专项评估编制及报批等专项评估。

  (3)负责行业迁改专项方案设计。

  (4)负责后续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

  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以单行本方式提交沿线附属设施、用水用电、行业迁改单行本及各专题研究报告送审稿;

  (4)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

  (5)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相应阶段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等招标资料。

  2.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20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业绩

  

  信誉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的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以上(含1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以上(含1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技术工作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4.公开时间

  2021年月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政编码:810003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9714562621

  传真:/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政编码:810003

  联系人:张璐

  电话:0971-4562120

  传真:/

  2021年6月8日


  

  附件:

  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投标人在两个标段投标时,如在某个标段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时,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资格;如在2个标段排名均为第1时,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第1中标候选人资格,取舍原则如下:(1)保留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2)当某一标段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3家时,保留该标段的第1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第1中标候选人资格。

  

  

  

  

  2.1.1

  2.1.3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想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编列内容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45分

  a.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5分

  b.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5分

  c.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分

  d.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

  e.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分

  (2)主要人员:20分

  (3)技术能力:2分

  (4)业绩:18分

  (5)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审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

  技术建议书

  

  4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分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较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较为可行的得9~12分;

  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可行的得12~15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1、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较为透彻及对策措施较为得当的得9~12分;

  2、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透彻及对策措施得当的得12~15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1、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较为合理、较为可行的得3~4分;

  2、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的得4~5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5分

  1、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4分;

  2、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1、后续服务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4分;

  2、后续服务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满分

  2.2.2(3)

  评标价

  10分

  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其中F=10,E1=1.1,E2=1.0。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2分

  1.获得省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奖项,每个奖项0.5分;

  2.获得国家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奖项,每个奖项1.0分;本项最多加2分。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18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满分

  履约信誉

  5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满分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xxgk/2021-06-08-138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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