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6-12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吉高集团:
现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2月3日
附件: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集中攻坚年”行动,树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持续推动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面压实各级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具体实现“五个100%”:对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举报或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对通报问题隐患督促整改率100%,对挂牌督办问题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率100%,对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率100%。
三、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层级监管的原则,省厅主要对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抽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检验属地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厅直行业部门主要对市(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和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行业领域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进行抽查;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所属行业监管部门、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和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对所属行业监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四、督查方式
采取“领导+干部+专家”和“四不两直”(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用接待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和暗访抽查。
五、督查重点
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营、工程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消防安全为重点开展督导检查或暗访抽查。重点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厅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一)春运安全综合督查。围绕“两节”、春运安全稳定工作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以及“两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保障、监督检查或暗访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抽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公路保通保畅以及消防安全等工作落实情况。(省运输局牵头,厅公路处、运输处、安监处,省执法局、公路局按通知要求落实)
(二)重点时段安全综合检查。围绕“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稳定以及汛前应急救援物资和救援队伍准备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复工复产和春耕秋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应急装备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预案修订备案情况;抽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五个一”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及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厅安监处牵头,厅建设处、公路处、运输处以及省执法局、公路局、运输局、海事局按通知要求落实)
(三)汛期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围绕暑期、汛期安全与应急工作和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建设以及“集中攻坚年”推进情况;抽查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安保和应急保通保畅情况,抽查重点通航水域、渡口渡船和营运船舶安全渡运保障情况,抽查道路运输企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防汛准备情况。(厅安监处牵头,厅建设处、公路处、运输处以及省执法局、公路局、运输局、海事局按通知要求落实)
(四)冬季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围绕冬季安全生产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年”活动完成情况及安全监管履职情况,抽查道路水路运输、公路除雪防滑、隧道施工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厅安监处牵头,厅建设处、公路处、运输处以及省执法局、公路局、运输局、海事局按通知要求落实)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省厅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振才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组织(见附表1),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科学制定本地、本行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厅直行业监管部门要将省厅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内容融入本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内容,与厅机关相关职能处室共同做出具体安排。
(二)突出重点领域,严格监管执法。省厅重点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重大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抽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采取“四不两直”和明查暗访等方式,组织综合检查、专项督查、重点巡查或暗访抽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强化跟踪督办,确保督查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放在推动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和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上,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年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督办,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挂牌督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复查,严格落实痕迹化、闭环式管理,并由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纳入安全生产信用管理。
(四)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将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时报送厅安委办备案,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报送和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畅通报送渠道;要认真填写数据统计表,认真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及时通报监督检查和暗访抽查情况,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请各地、厅直行业监管部门每月3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表报厅安委会办公室。
1.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3.厅领导重点联系市州工作分工
4.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相关情况统计表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tzgg/202106/t20210610_8100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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