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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1-07-24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8]90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陕西省“2367”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鄠邑区谷子硙,与已建成通车的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北段户县东枢纽立交顺接,途径西安市鄠邑区、长安区、蓝田县三个区县,终点位于蓝田县沪陕高速蓝田东立交东侧。路线全长70.164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中央分隔带宽3米),其它技术指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线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划分为1个标段(ZS-1标段),按标段进行招标。

  2.2.1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标段

  里程桩号/位置

  长度

  (km)

  工程

  项目

  主要工程内容

  ZS-1

  K0+000

  ~K70+164

  70.164

  路面

  工程

  4cm厚AR-SMA-13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3088千平方米,6cm厚AC-20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3008千平方米,12cm厚ATB-30沥青级配碎石下面层1475千平方米;38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203千平方米;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22千平方米;20cm厚水泥稳定建筑垃圾底基层484千平方米;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355千平方米;28cm聚丙烯纤维水泥混凝土路面212千平方米;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混凝土4599立方米;桥梁伸缩缝共计945道; A级90号桶装道路石油沥青45889吨,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15253吨。

  交安

  工程

  标志2670处,标线178998平方米,钢板护栏285626延米,轮廓标23009,防眩板54131米,隔离栅112025米,突起路标11667个。

  机电

  工程

  道路通信、收费、监控系统工程,白鹿原隧道(2.82KM)通风、监控、供配电、照明、消防工程。

  说明:以上工程量仅供参考。

  2.2.2 计划工期

  

  工程内容

  计划进场时间

  计划工期

  (月)

  试运营期

  (月)

  缺陷责任期

  (月)

  路面工程

  2021.8

  12

  

  24

  交安工程

  2021.8

  12

  

  24

  机电工程

  2021.8

  12

  6

  24

  说明:实际进场时间和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其中本项目高新段(鄠邑东枢纽立交至西沣立交K0+000~K16+700)计划于2021年内建成通车,计划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工程内容和相应的资质要求,划分为4个类别专业分工:路面工程专业、交安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消防工程专业。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述各项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 质 要 求

  ZS-1

  一、投标人独立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6.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7.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8.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1.承担路面工程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承担交安工程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承担机电工程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承担消防工程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2 业绩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ZS-1

  近5年以来:

  1.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合同段(其中至少有1个合同段包含SMA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2.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段(其中至少有1个合同段同时包括钢板护栏、标志、标线工程施工);

  3.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合同段(其中至少有1个合同段包含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工程施工);

  4.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隧道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段。

  说明:1.“近5年以来”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下相同;业绩的完成和时间要求以交工验收为准。

  2.如果同一业绩包含上述一项或多项施工内容,则可分别予以计算认定相应类别专业工程的业绩。

  3.1.3 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1.4 承担路面工程专业、交安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分工的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承担消防工程专业分工的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库,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或数据库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3.2.1 一名联合体成员根据所具备的资格条件,可以同时承担多个类别的专业分工,但必须同时满足各类别专业分工相应的资质、业绩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路面工程专业分工的单位。

  3.2.2 同一专业分工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按照各单位相应业绩之和确定联合体具有的业绩。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4 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独立或组成不同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同一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联合体中各单位),不能同时获得施工总承包标段及对应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如若出现,将优先保留其施工总承包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名投标人80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6:30,在西安市高新商务酒店(详见大厅公告)持单位介绍信、网上投标确认单(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经办人员,持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按上述要求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网上投标确认单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办理出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工程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电子招标投标

  6.1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水利和交通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1〕113号)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6.2 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入库及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地点为陕西省体育场体教公寓B座北侧裙楼,为避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

  6.3 在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打印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纸质文件并确认线下缴费后,投标人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6.4 投标人应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同时,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政编码:710065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9-85853932

  邮 箱:whndglc@163.com

  

  

  2021年7月23

  

  

  注: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联合体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格式: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

  

  

  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组成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ZS-1标段投标,其中(牵头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现联合体各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工作人员购买招标文件,授权期限7天。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合体中的职责分工:

  具备的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合体中的职责分工:

  具备的资质: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files/file/20210722/20210722174404_8974.rar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anxi.gov.cn/show/261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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