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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31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及标准》规定,省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抽查,抽查覆盖全省各设区市,覆盖甲级(专项)、乙级、丙级检测机构,覆盖公路、水运专业,并对2020年度抽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查机构名单检查前通知。

  二、抽查内容

  本次抽查工作省厅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承办,抽查内容如下:

  1.《等级证书》使用的规范性,有无转包、违规分包、超范围承揽业务和涂改、租借《等级证书》的行为;

  2.检测机构能力变化与评定的能力等级的符合性;

  3.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4.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合法有效,样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5.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

  6.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7.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8.依据职责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三、抽查时间

  1.定于2021年8月召开抽查工作布置会,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质监机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人员参加,会议通知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2.抽查工作计划2021年8月中下旬开始,具体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分阶段进行,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四、抽查准备

  请检测机构提前整理好人员、设备、环境条件、体系运行资料以及2021年试验检测报告及台账记录;填写好附件1-4表格,准备好检测人员社保花名册及2021年4月-7月人员社保缴纳记录备查。

  五、有关要求

  各检测机构要如实填报相关材料,不得瞒报、漏报,工地试验室漏报的作为未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有效监管纳入信用评价。附件1-4需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质监机构)初审并盖章。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重视本次抽查工作,督促检测机构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配合省厅完成2021年度全省检测机构抽查工作。抽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陈业平,联系电话025-52853035;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徐振兴13951855629。

  

  附件:1. 试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一览表

  2. 试验检测机构主要人员一览表

  3. 试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一览表

  4.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服务项目一览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22日

  

  抄送: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表

  

  检测机构名称

  

  取得等级证书

  的情况

  证书名称编号

  有效期(起止)

  发证机关名称

  

  

  

  

  

  

  机构地址

  

  

  

  

  

  

  

  是否计量认证

  是口否口

  法定代表人

  (证书号)

  

  质量负责人

  (证书号)

  

  证书有效期(起止)

  

  行政负责人

  (证书号)

  

  技术负责人

  (证书号)

  

  填表(签章): 机构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质监机构)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

  

  附件2

  检测机构主要人员一览表

  机构名称:第 页 共 页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岗位职务

  任职部门

  学历和专业

  职称

  检测人员

  证书编号

  劳动合同(年限)

  社会保险(保险种类)

  从事试验检测年限

  备注

  

  

  

  

  

  

  

  

  

  

  

  

  

  

  

  

  

  

  

  

  

  

  

  

  

  

  

  

  

  

  

  

  

  

  

  

  

  

  

  

  

  

  

  

  

  

  

  

  

  

  

  

  

  

  

  

  

  

  

  

  

  

  

  

  

  

  

  

  

  

  

  

  

  

  

  

  

  

  

  

  

  

  

  

  

  

  

  

  

  

  

  

  

  

  

  

  

  

  

  

  

  

  

  

  

  

  

  

  

  

  

  

  

  

  

  

  

  

  

  

  填表(签章):机构负责人: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质监机构)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

  说明:提供社保花名册及2021年3月-6月社保缴纳记录。

  附件3

  检测机构仪器设备一览表

  机构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购置

  日期

  单价

  (元)

  测量

  范围

  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测量不确定度

  检定/校准周期

  检定/校准机构

  最近检定/校准日期

  仪器设备核查情况

  备注

  一、土

  强制性仪器设备

  1

  

  

  

  

  

  

  

  

  

  

  

  

  

  …

  

  

  

  

  

  

  

  

  

  

  

  

  

  非强制性仪器设备

  1

  

  

  

  

  

  

  

  

  

  

  

  

  

  …

  

  

  

  

  

  

  

  

  

  

  

  

  

  缺少的仪器设备:

  二、集料

  …

  

  

  

  

  

  

  

  

  

  

  

  

  

  填表(签章):机构负责人: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质监机构)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

  说明:按等级标准中项目、参数、设备(强制性、非强制性、缺少的设备)顺序填报。

  附件4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服务项目一览表

  机构名称: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服务项目)名称

  项目服务内容

  起止时间合同工期

  配备持证人员数量

  授权负责人信息

  项目业主

  备案

  质监机构

  姓名

  证书编号

  

  

  

  

  

  

  

  

  

  

  

  

  

  

  

  

  

  

  

  

  

  

  

  

  

  

  

  

  

  

  

  

  

  

  

  

  

  

  

  

  

  

  

  

  

  

  

  

  

  

  

  

  

  

  

  

  

  

  

  

  

  

  

  

  

  

  

  

  

  

  

  

  填表(签章):机构负责人: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质监机构)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

  说明:1、“项目服务内容”填写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检测等。尚未撤销设置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服务项目均应填报。

  2、现场抽查复核如发现漏报、瞒报,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JJC201007执行。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1/7/27/art_71780_9952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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