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通知书 (交执法听字〔2022〕第1号)
时间:2022-06-02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听证通知书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申请,关于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涉嫌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案,现定于 2022年 6月 14 日 9 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413会议室(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公开举行听证会议,请准时出席。
听证主持人姓名:刘英林 职务: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综合室工作人员
记录员姓名: 霍浩然 职务: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综合室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可以申请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回避。
注意事项如下:
1. 当事人未按期参加听证且事先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
2. 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开始前向组织听证机构提交当事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事项;
3. 参加听证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参加听证;
4. 当事人应提前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在听证中进行质证;
5.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
6. 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并写明理由,本机关根据当事人理由决定是否延期;
7.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在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参会。
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邮编:300300
联系人:霍浩然 ;联系电话:15922054558
2022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gov.cn/ZWXX2900/TZGG2982/202206/t20220602_5895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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