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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甸阳镇诚聚物流服务部违反安全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行政处罚案

时间:2024-01-0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案情摘要】2022年3月18日,施甸县公安局向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施甸大队移送的施甸县甸阳镇诚聚物流服务部涉嫌未实行安全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一案相关材料,经过施甸大队行政执法人员调查确认,该物流服务部在发货前,并未按要求对货物进行安全查验和信息登记,涉及的92件货物即为经公安现场查获的92件鞭炮,但收货凭证上货物名称填写为百货。经施甸大队对该案进行了调查核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施甸县甸阳镇诚聚物流服务部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系物流服务企业违反安全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受到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明确了交通运输部门对物流运营单位的管理职责,开箱验视作为物流经营企业应当履行的安全保障责任,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包裹中夹带、夹藏违禁物品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通过本案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执法,提升了物流服务企业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开封验视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利于落实物流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起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jtyst.yn.gov.cn/html/2023/yianshifa_1110/130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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