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
时间:2024-01-0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案情摘要】2016年11月,云南交投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公司正式签署《出资协议》,共同注资设立合资公司。根据《出资协议》和合资公司《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双方应按照资源对等原则向合资公司注入资源。但自2017至2019年,某公司始终未全部完成相关加油站的对等资源注入,股东双方对“加油站销售经营权资源注入问题”分歧较大,未就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合资公司也未就2018、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2020年8月,某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盈余分配纠纷之诉,请求分配合资公司2018年和2019年的利润。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某公司败诉,认为公司利润分配与否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是公司自治范畴的事项,股东在股东会未对利润分配形成具体分配方案的情况下,要求分配利润缺乏权利基础。
【典型意义】利润分配对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实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制定公司章程和考虑分配利润的问题时,应当灵活适用《公司法》以“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规定,对诸如股东资源注入产出、资源贡献等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实质性因素进行细致考量,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利润分配的特定化条款,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股东利益,避免日后股东之间因利润分配产生分歧和纠纷。
原文链接:http://jtyst.yn.gov.cn/html/2023/yianshifa_1110/13055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01-012024年度扬州市交通...
- 2024-01-01泰州市联合奖惩清单(2...
- 2024-01-01盐城市交通运输局202...
- 2024-01-01盐城市交通运输局202...
- 2024-01-01盐城市交通运输局202...
- 2024-01-01这几起年轻干部泄密案例...
- 2024-01-01法官用心审理十年交通事...
- 2024-01-01蓝山公路部门道路整治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