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观察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行业规范 > 正文

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公路条例》

时间:2021-03-1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9月7日,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会议,专题学习《浙江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邵宏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刻理解立法宗旨和内涵,准确把握条文要义和执法尺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邀请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楼晓寅对《条例》进行系统讲解。楼晓寅巡视员从《条例》出台的背景及重点条文解读两个层面,结合浙江省实际,从公路管理体制、公路发展规划和建设、公路养护和保护、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权威解读了《条例》的具体规定。

  邵宏主任强调,《条例》作为全省公路行业“基本法”,对公路规划、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作出全方位规范,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一是要边学边用,边用边学,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坚持集中组织学、自觉主动学、联系实际学,全面提升业务素质,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要充分领会,充分掌握,《条例》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了新突破,在引领行业发展上作出了新布局,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三是要全面贯彻,全面落实,本次《条例》的社会关注度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出台相关配套落实措施,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执法效能,加快推进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中心班子成员、各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网站)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0/9/11/art_1676890_57085270.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