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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智慧工地”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时间:2021-03-1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0]11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交许(2020)56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智慧工地”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jhztb/)和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hsjttz.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起点位于金东区与义乌交接安里村的东侧,起点顺接235国道义乌段,终点位于金东区东孝街道楼店村北侧,终点顺接规划宾虹东路,终点设置枢纽互通立交与二环东路相接,完成与二环东路的交通转换。路线全长约23.182km。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9.4亿元,建安费约39.3亿元。

  2.2 本次“智慧工地”系统平台建设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XT-01标段。

  主要内容为:本项目管理系统(包括物联监测系统)软件的设计、开发、实施、运行、后续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业务应用系统、移动应用、阳光动态项目管理系统、项目可视化平台、物联平台、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接口等功能开发以及实施服务、其他设备及需求等内容(包括按照业主要求,配合其他相关单位,预留好系统接口,将其他系统接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

  合同签订至工程交工验收为止,约36个月(其中:软件开发3个月(包括:调研、设计、系统开发与测试阶段),物联网应用随着工程推进进度开展接入;系统试运行及优化阶段3个月,系统正式运行、后续服务及系统维护阶段至工程交工验收为止,约3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同类相关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8月17日17时00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 未取得“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CA证书及电子签章、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参考《办理“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 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四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电子投标文件(加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中上传,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CA锁(锁体上备注企业简称和解锁密码)、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投标人代表手机号、钉钉号、身份证号等)采用快递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以快递的方式递交的,须在2020年8月19日8时00分前(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快递)递交到本项目公证机构(收件信息: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1018号新世纪建设集团八楼浙江省金华市正信公证处,陈先生收,13819989736,递面单上必须填写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寄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快递面单上默认不能填写的,由寄件人自行粘贴相应信息在快递封套上,★但不得显示投标单位名称);以现场递交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递交至开标现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四室),通过公证处验证后立即离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公正单位为:浙江省金华市正信公证处,本项目招标产生的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4 本项目招投标工具为金华通用招、投标工具(v1.0),投标工具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jhztb/)和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hsjttz.com/)上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9-82468074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金东区政和街33号金源财富中心3号楼

  电 话:15868903360

  联系人:舒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昌化路18号3楼

  电 话:0571-87313105、85381778

  联系人:陈先生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资格审查条件.docx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0/7/24/art_1676905_52518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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