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对排污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时间:2021-03-17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对排污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对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排污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惩。”李克强总理在12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
当天通过《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明确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影响程度等,对排污单位实行分类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批程序。
李克强说,实施排污许可管理,不光是个发证的问题,也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之。必须强化企业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跟上。我们的责任和工作量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
条例明确规定,排污单位要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公开排放信息。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采取按日连续处罚和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措施从严处理,提高违法成本。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tzl/jnjp/t7329030.shtml
上一篇:择一而终 铺就幸福之路
下一篇:致敬寒冬中的坚守
最新信息
- 2021-03-17高速公路桥梁高墩翻模施...
- 2021-03-17浅析深基坑开挖钢板桩支...
- 2021-03-17马鞍山市公交集团一公司...
- 2021-03-173月26日调整线路、增...
- 2021-03-17路的回忆
- 2021-03-17学习新知识 干出新样子...
- 2021-03-17竹情
- 2021-03-17我心中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