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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1-05-28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青海省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已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青海省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高技【2021】1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

  依托交通运输行业专用网络和省政务云交通运输行业子云,建设覆盖省、市(州)、县(区)三级交通运输部门,集运行监测、科学决策、指挥调度、视频上云、公众出行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交通运输协调指挥体系。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交通运输部门信息化项目标准规范;(2)建设信息资源数据库;(3)建设应用支撑平台;(4)建设综合交通日常运行监测与协调管理子系统;(5)建设交通重点运行指标动态监测分析子系统;(6)建设交通运输预测预警和科学决策子系统;(7)建设综合协调应急指挥子系统;(8)建设交通外场设备维护管理子系统;(9)建设公众出行信息管理子系统;(10)建设视频云联网子系统;(11)建设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12)建设交通运输视频监控系统;(13)建设网络传输系统;(14)建设安全保障系统;(15)建设预警拦截系统;(16)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

  招标范围(主要设计工作内容)

  XTSJ-1

  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及设计概预算编制,提供下阶段招标资料、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后续服务,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估等工作。

  2.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3)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后续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专用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等招标资料;

  (4)项目建设期间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建设至项目竣工验收,建设期暂定20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资质

  业绩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或通信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同时具备:

  ①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或设计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上的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工作。

  ②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机电工程的设计工作。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联合体最多由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标段的“业绩①”;

  (4)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21年5月26日09:00时至2021年6月1日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代表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五号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qinghai.gov.cn/)、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http://www.qhjkjt.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号

  邮编:810003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971-3560801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编:810003

  联系人:马玉娟

  电话:0971-4562124

  邮箱:qhsjkjt_sldzbgs@163.com

  2021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zbgg/2021-05-25-137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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